温州中院借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本报讯 昨天,温州市中级法院就一起家具专利纠纷案出具调解书。这是温州市中级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调解成功的第5起案件。诉调衔接,成了该院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条新路子。
2011年11月初,上海某贸易公司向温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将广东中山某公司以及温州个体户叶某告上法院。原来,上海这家贸易公司拥有一批儿童家具的外观设计专利。但是,他们在温州个体户叶某的店里发现,叶某也在销售类似的儿童家具。上海贸易公司认为,叶某以及生产方侵犯其专利权,总共索赔经济损失80万元。
法院受理后,根据原告的申请,到叶某那里进行了证据保全。同时,原告也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处理。
1月6日,法院将案件委托给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调解。3天后,双方在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承诺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和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并赔偿原告10万余元。如果被告在1月内未履行协议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0万元。
经过确认,温州市中级法院昨天正式对此案出具了调解书。
自2011年11月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后,温州市中级法院就和援助中心确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全程诉调衔接,在诉前、审前、审中联合开展调解。据介绍,由温州中级法院委托援助中心调解的案子一般都会在一周之内完成调解,极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
近年来,温州市中级法院民三庭为更好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新路,成效明显。该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攀升,2011年九成多案件都是调解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