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 周 济
今天,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布置、落实建设任务,推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人才。我国有13亿人口,这是一个基本国情,这样多的人口,素质低,就是沉重的人口负担,素质高,就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加快教育发展,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我们国家已经从一个人口大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大国,下一阶段,要从一个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为一个人力资源强国。在这个进程中,高等职业教育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将作出重大贡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我们“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这个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十年来,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培养的毕业生累计超过800万人,目前在校的学生也已经接近8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完善了职业教育体系结构;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顺应了现代化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一个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生产力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这个大格局中,知识经济、新型工业化道路对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而我们传统的高等教育和传统的职业教育都无法满足这种新的人才培养的需要。所以,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时代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高技能人才,适应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总体是健康的,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巨大的。虽然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并不长,但是,由于坚持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明确了发展的理念、定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回顾十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成绩,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事业实现了跨越性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亮点;二是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高等职业教育虽然还存在着许多的困难,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但经过这十年的努力,我们的发展方向是非常清晰的,我们前进的目标是非常准确的,从发展方向和目标来看,我国的高职教育要比美国的社区学院和日本的短期大学更清楚;从针对知识经济的兴起来看,我国的高职教育要比德国的双元制和澳大利亚的TAFE更胜一筹。实践证明,我们完全可以创造自己的有特色的体系,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之路。
“十一五”期间,教育战线的总任务是“普及、发展和提高”: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其中包括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其中包括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我们必须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等职业教育在促进我国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再进一步发展到人力资源强国的过程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要完成这样一个战略任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推进,一是指导面上所有高职院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全国有10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已经接近800万,必须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教育部即将下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总结了十年来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系列经验和教训,特别是针对当前进一步提高质量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广泛征求了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许多同志们的意见。这个文件将要指导面上10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二是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如此大规模的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家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全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如果说“211工程”是国家面向21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工程,那么“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也是国家新时期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工程和质量工程,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整体质量的提高。面上1000所学校要推进质量工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同时,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院校,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将为示范院校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而示范性院校通过建设,将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很大的提高,特别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各个方面,能够取得明显的进展,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推进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1、建设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改革步伐加快,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现代化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相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教育的迫切需求,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基础能力,人才培养质量都是远远不能适应的。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优秀的品牌高职院校,这些学校应该成为发展的典范,改革的先锋,他们将引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持续健康地发展。
2、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新类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它既有高等教育的属性,又有职业教育的特色;既区别于传统的专科教育,又比国外的职业技术教育更有优势,肩负着大批量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培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在我国,而且在世界上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可以说,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等教育类型,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在了世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前列。但是,就整体而言,高职院校的办学时间还不长,办学类型还很新,我国高职院校还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迫切需要有一批优秀的高职院校走在前头,积极地探索实践,使高职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内化为制度,发挥它们在建立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体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通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必将建成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高职院校,有利于凝聚全社会重视高职教育的共识,优化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环境,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引领高职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仅为高职教育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机遇,也为优化高职教育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的保证。但是我们也深切地认识到任重而道远,发展的道路还很远,改革的任务还很重,我们需要有一批学校能够走在前头,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先锋。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全国高职院校一起把握好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振奋精神,努力奋斗,打造出一批代表国家水平并在世界上领先的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
这次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决不仅仅是投资建设的示范,更应该是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这些示范院校要在发展模式上起到模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深化办学理念、明确发展定位,明晰办学方向;示范院校要作改革的先锋,高等职业教育既不是普通本科教育的简单压缩也不是中等职业教育的简单升格,而是适应我国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当中,在未来的知识经济当中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教育类型,在其建设和发展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改革和探索。我们希望示范院校在改革方面要走在前头,做改革的示范。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实践教学、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起到模范和带头作用;示范院校还要在管理上起到示范作用,要从严治教,做规范管理的模范,从招生、培养、指导学生就业、工程实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一流学校应该有一流的管理,示范院校要在管理上为全国的高等职业院校树立起标杆,引领高职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具体来说,
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素质教育,是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要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主题。在高等职业教育整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是要着重推进职业道德教育,真正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做以服务为宗旨的示范。党的教育方针要求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上狠下功夫。要把专业和职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校企联动,会同企业主动地跟踪市场,适应市场。在专业设置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建立相适应的教学标准,保证专业发展的适应性,提高学生学习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吻合度。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速度非常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非常大。高等职业教育要主动适应需求。
第三,做以就业为导向的示范。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教育是一个面向人人的教育,就业就更为重要。希望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就业方面走在前头。要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大力改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帮助我们的学生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就业率。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明确要求高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就业能力是高职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高职院校也具有特殊的优势。示范院校要努力使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质上就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一定要抓紧推进。要以能力为核心,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安排上,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方便,为学生在学校期间就能掌握实际技能,获得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提供方便。这是一项基本的要求,也是一项改革,任务艰巨。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人事部门紧密配合,这不仅仅是使学生获得一两个证书的问题,而应从本质上认识到这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一种发展和改革。
第四,做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示范。党的教育方针要求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培养实践能力应该成为高职教育的一个基本要求。我们培养的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实践教学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强调教学活动、人才培养的模式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一方面,要加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训教学环节和实习。要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和职业性,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同时要特别注重校企合作,探索实训基地建设新途径。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财政部的支持下,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示范院校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发展。这里强调两个方面:要建立起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实训基地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是如何建立高水平的校外实习基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难度很大。我们希望,在校内实训基地方面,今后要加强生产性实训,这需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和市场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校外实习方面,要求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示范院校的申报和建设过程中要强调这两个要求:生产性实习要占整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大部分比例;高职学生要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
示范院校还要努力形成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形成良性互动的校企合作新机制。在区域创新体系中技术创新体系中,高职院校具有广阔空间。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在新技术推广、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劳动力的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在若干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心,辐射和带动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发展、在对口支援农村和对口支援中西部职业院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扎实推进
日前,教育部和财政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国家示范院校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示范院校建设作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努力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大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要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其他类型一样,都具有公益性,财政投入应是学校建设经费的主体。同时,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各方面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示范院校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