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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有关情况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5日 20:42  浏览:

教育部2006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向新闻界介绍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王旭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收看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播的广大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并且关注我们教育部今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在这个会议之前,我们刚刚开了一个工作会议,就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网络视频工作会议”,就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向全国教育系统做了部署。在这个会议之后,我们紧接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我印象当中,这是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来比较特殊的一次,即一个工作会议结束后,跟着就开新闻发布会。这是根据我们教育部周济部长的指示开的,可见这个会议的内容有多么重要,希望广大记者朋友给予更大的关心和关注。

说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可能刚才有的记者朋友已经旁听了我们工作会议的部分内容,这次会议带给我们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即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将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大家知道,我们在高等院校当中有一个“211”工程,就是在21世纪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如果打一个比方的话,我们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也有了类似的“211”工程,我们感到国家财政的阳光雨露已经撒满在我们教育系统的各个行业,各级各类的教育,这是非常令人兴奋的。

关于这方面的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请到了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女士、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尧学先生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先生。下面,首先有请吴启迪女士向大家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吴启迪]: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代表教育部向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里我们还有15所从高等院校来的领导,我也向他们表示欢迎和感谢。

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很多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地要求。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这些又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人人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能够更好的就业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这些都和我们职业教育有关,就像温总理在上次职业教育工作会上强调,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我们新时期面向全社会的教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了对职业教育领导和支持力度,尤其是财政部在这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经费增加的力度是很大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逐步加快,服务于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条件仍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明显不足,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办学机制还尚待改革与突破。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因素。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精神,为了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树立改革示范,引领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结合,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十一五”期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这样的基础上,按照以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同时兼顾地区、产业、办学类型等等因素,选择100所左右定位准确、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产学结合紧密、改革突出、辐射能力强的高等职业院校,通过五年,使院校在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在刚才开的会上,周济同志进一步强调了,这样100所左右的示范学校应该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这也是我们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一个目标。下面,我把这个计划的总体框架向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第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总体来说有五个方面:

1.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主要包括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另外高水平、“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建设教师队伍。另外和行业与企业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国际影响等等这些方面。这是在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2.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计划和调整的机制,也就是形成比较灵活的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要求和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这是培养人才模式方面。根据高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改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现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这实际上是在教学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工作。

3.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国家将在100所左右选出一批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度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要求这些重点支持的专业能够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开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围绕这批重点建设的专业,还要建设一批相关的专业,就是和重点建设专业相关的,内在联系紧密的,资源可以共享的专业,形成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4.努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的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的进行师资培训,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指学校的辐射能力,也就是它有很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不仅是搞学历方面的教育,也要搞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贡献,这些学校也要支持一些落后地区的发展。而且为自己区域内的师资培训作出贡献。这是其他的社会服务能力。

5.开展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工作。这是我们比较大的计划。我们计划针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有重点的支持、开发、研制若干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IT的技术使得全国高等学校共享资源,资源库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的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构建“双证书”的体系。这些学校有最好的教材、课程,以及最好的教师,共同建设资源库以后,实现全国共享。

二、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

从2006—2010年5年内,分年度逐步实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资金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2006年重点制定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并且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的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07年在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同时启动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2008年我们将完成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并且进行验收,也就是说2006年做的这批就要对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项目建设,启动第三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2009——2010年这两年当中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及验收,2010年完成第三批项目建设及验收,对淘汰的漏额数进行补充。也就是说,前几年有不行的,后面进行补充,对于突出的院校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关于确保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顺利有效实施,我们应该为计划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中间我们想谈几点:

1.必须明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建设计划的实施要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的资金,中央财政是进行引导和推广的作用。“十一五”期间除了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学实训条件的改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各地要把示范型院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的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

此外各地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的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

2.中央和地方都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例如为了保证生源质量,我们现在初步考虑,也可能优先考虑这些院校招生的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为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应该支持示范性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运用。加大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关心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校里面可能多招一些贫困学生,我们多进行一些资助。鼓励企业和示范院校共同建立示范实训实习基地,建立产学结合的机制,这一点对学校来说,非常重要。

要求示范性院校积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加强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相关院校以及行业企业间的配合,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对建设计划实施成效显著的示范院校的负责人,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3.示范院校要在改革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多下工夫。例如示范院校要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主动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关键能力的培养融入到我们的专业教学体系当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要把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技术和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环境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的培养。这些都必须要改革,才能使人才更加适应就业的需要。

4.强调管理。为给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示范性院校的改革试点取得成效,确保资金利用效益,我们两部要建立公共的管理平台,建立信息采集和绩效监控体系。此外高等职业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还要开展战略性的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在积极发展的过程当中,要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效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一定会逐步实现,并且全面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区域发展的有力支撑。周部长对我们提出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要在世界上要办出特色,成为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教育体系。我想,我们也是可以逐步做到的。

[王旭明]:谢谢吴部长,通过吴部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这项计划的内容、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等。我们现在有一个使用率非常高的词就是“和谐社会”,实际上和谐社会的建设也需要方方面面都和谐才能共同组成和谐社会。我听了吴部长的介绍,深深感觉到,就教育而言,各级各类教育的和谐发展,才能构成整个教育的和谐发展。我想,“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样一种现象,总不是和谐的。大家可能记忆犹新,今年8月份我们刚刚召开了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又召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新闻发布会,国家下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发展,可见我们各级各类教育在向和谐的目标努力前进,是非常令人兴奋的。

各位听了吴启迪部长介绍以后,一定非常想了解这项工程的关键词——钱,怎么来,它的使用情况等,我们有请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先生介绍这项目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的情况。

[赵路]: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刚才吴启迪副部长就这次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了详细的介绍。吴部长讲的内容我不重复了,我想简单的从财政的角度把有关的情向大家做一个说明。

这次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个项目,应该说是两部贯彻落实去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就是国发35条文件的重要的步骤。这个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带动、促进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对于这项工作财政部积极给予了大力支持。

刚才吴部长在介绍的时候都讲了,这个计划项目采取的是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是按照年度分地区、分批进行推进。这项建设计划我们是要坚持导向型、协调性、效益性为原则,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的办法。在资金的筹措上,也坚持了多渠道的筹措原则上,要以地方投入为主。为什么要以地方投入为主呢?因为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刚才说的35号文件,现在职业教育的体制实行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也就是说职业教育的事权是在地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职业教育的投入,也主要以地方为主。中央财政这次安排专项资金,主要还是起一个信号的作用、一个引导的作用、一个带动的作用。

为了实施这样一个计划,“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预计至少要安排专项资金20个亿支持这项示范性建设计划。这些资金主要支持什么?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因为职业院校的教学和普通院校不一样,它的实验条件、实训条件的建设非常重要,这是它的特点。同时,我们这个资金还要兼顾支持那些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还要支持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等,这是支持的内容。

在资金的安排上,刚才吴部长已经讲了,对入选的示范校采取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办法。凡是经过预审、论证、推荐、评审、公示,最后确定公布的这些入选的示范院校,我们在资金安排上采取的是“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同时在资金管理上,为了确保国家财政这笔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上规范、安全和有效。

我再插一句,过去中央财政对高等职业教育没有过专项资金,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为了使这第一次的专项资金能够管好、用好,使我们这种具有示范性作用的示范校建设好,资金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要,我们两部也非常重视。下一步财政部和教育部要马上制订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这笔钱的申报、审批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管理监督办法等都要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再有一点就是这个项目的资金我们还要建立一个绩效考评制度。什么叫做绩效考评呢?绩效考评是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措施,简单来说,它是一种面向结果的管理办法。申报一个项目,要有这个项目的目标,比如你申报示范校你的目标是什么、你的办学基础条件、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学质量等都要有要求和目标。你在申领经费的时候,要详细列明、解释你的各个目标。同样的道理,在你这个项目执行过程期间,和项目完成的时候,政府要比照你当初设定的目标对你完成结果进行考核,就是你这个结果能不能对上你这个目标,这就是绩效考评。这个项目要实行绩效考核目标,所以刚才吴部长讲了,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就算中期的了,要终止立项和资金支持。这是财政部在管理使用上的一些考虑和做法。

刚才讲到项目的建设在投入上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主要干什么事呢?它的投入主要是对示范校的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进行支持,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就是财政拨款的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同时各地区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督促示范院校举办方多方筹措经费,以满足示范院校多方面建设需要。

另外,在这里我还想说明一点,就是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还要加大对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职业院校(高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力度。前不久,我们刚刚开了六中全会,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对于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补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的重要工作任务。从高职院校家庭贫困学生来讲,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高职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主要是享受国家有关高等学校资助的政策。比如说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等,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六中全会的精神研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问题。通过完善资助体系,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并顺利的完成学业。

所以这次高等职业院校的示范院校建设内涵非常丰富,既有硬件的建设;也有软件的建设。它的意义也非常深远。所以我们相信,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一定会带动起我们国家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按、快速发展。谢谢大家。

[王旭明]:谢谢赵路司长。通过赵路司长的介绍,我们特别了解了这项工程的财政情况。其中特别令人兴奋的是,中央至少要投入20个亿,各级地方再相继出台配套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这项工程将采取面向结果的管理办法,使我们对这项工程的绩效性充满期待,也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发。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有关问题提问。

[新京报记者]:刚才吴部长讲了一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则计划与调整机制,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在专业设置上和招生规模设定上,是不是给职业院校更多的自主权?另外想问赵司长几个问题。一个是目前对市场化办学财政部加大投入,您刚才讲“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生均预算内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现在普通本科院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是怎样的?您刚才讲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职业院校中,我想问一下,有哪些政策能够筹集资金?

[吴启迪]:关于第一个问题是专业、规模设置问题,具体请张司长来谈这个问题。

[张尧学]:非常感谢您的问题。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方面我们是这样想的。对于这些示范院校来讲,我们主要是想通过加大投入,来推动这些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改革。在专业设置方面,我们非常强调,专业设置要和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既然强调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专业设置方面当然要有比较大的灵活性。在所设置专业的招生规模方面,自然也要给学校比较大的自主权。但是这个自主权是在国家宏观总体控制之下的。

比如说,国务院已经决定限制高等教育每年招生的规模增长幅度,学校自己招生规模的增长就不可以超过这个限制。但具体到某一个专业来讲,可能每一个专业的情况不同,比如信息产业等,当然不一定就是信息产业,可能在当地需求量比较多,我们所提供的学生数又达不到需求要求时,我们培养的规模可能就可以再多一些。但对那些社会目前不太需要的专业,就会适当压缩下来。所以在宏观数量限制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有比较大的自主权。

[赵路]:关于职业学校市场化的问题。我想先讲一个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基本的属性不是经营性,而是公益性,至少可以说是准公益性。职业教育是以服务为宗旨,我给你们念念国务院职业教育的文件,它的宗旨是什么呢?”它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

它的这些任务、服务的目的都是公益性的。所以,职业教育不论是高等职业教育还是中等职业教育,它的办学宗旨都要以服务为宗旨,不是以盈利为宗旨。所以对于市场化以盈利为目标的行为,应该加以纠正。这是第一个问题。

关于你讲到生均学业费定额标准问题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地方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也好,基础教育也好,他们的收费标准、生均定额都是由地方政府、地方财政负责的。目前就我了解的情况而言,各个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标准,各地千差万别,非常不一样。国务院、财政部、教育部,都没有制定过全国统一的高校生均定额标准,也没法制定,各地学校千差万别,所以在我们这个文件里要求,高职示范院校生均定额标准要达到在省内生均定额标准。

关于你讲到的职业教育发展上多种筹资的问题。因为对职业教育也好,高等教育也好,包括其他方面的公益事业也好,它的筹资渠道都是多方面的。国家为了促进多渠道筹资,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比如税收优惠的政策。对职业教育而言文件里讲要多方筹资,实际上就是强调一条,就是职业学校首先要用好、用足国家的政策,要转变办学的观念。

职业教育虽然具有公益性,不能市场化,但这个公益性又不是政府全包下来。比如说,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了,就躺在财政身上要钱,这也是不对的。所以发展职业教育,政府要加大投入,学校要挖掘潜力,转变观念,用好、用足政府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要建立一种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型筹资管理模式。不知道这个问题我解释清楚没有。谢谢。

[王旭明]:谢谢赵司长。还有什么问题?

[光明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问吴部长:刚才提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针对全国前100名的高职院校,具体在注册的高职院校有多少所?其他学校也面临着提高的问题,对于整个高职教育的质量问题的提高,教育部有什么打算?对一些弱势学校的资金扶持是什么样的前景?第二个问题,刚才提到分担责任,中央财政的投入也强调了地方的投入,地方的投入有没有像义务教育按比例的那种配套措施?谢谢。

[吴启迪]:刚才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一是我们现在高等职业院校的数目确实很多,据最近的统计数据有1100多所。现在只是抓了其中的100所左右。大家也在关注其他学校怎么样。实际上刚才我们开的视频会上,周部长也提到了,我们要组织出台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叫《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是针对全国所有的高等职业学校,也就是说高等职业教育要提高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现在是高等教育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实我们的高等教育一半,甚至一半多一点已经是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要提高质量当然要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现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很多,我们专门发一个文件,实际上就是为提高质量,也涉及到加大投入等各种方面。

正像我们刚才讲的“211”工程一样,我们要先抓一些龙头学校,就像周部长讲的,需要“一马当先、万马奔腾”,因为前面总要做出一个示范的,大家总要有所借鉴,也要有一个方向。这种做法,恐怕在我们国家是很普遍的。就是先抓试点,然后逐步推广。我们并不是不关注那1000所左右的学校,而是先做示范形成一个榜样。刚才也讲到了,他们应该是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全面的提高我们高职的整体水平。

另外你刚才讲到中央和地方的投入问题。赵路同志对这个情况更熟。关于基础教育确实讲的比较明确,现在在职业教育方面只讲了一个原则。地方到底应该投多少?我在这里可以比较乐观的告诉大家,到目前为止,全国那么所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召开了职业教育会议,就是说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都建立了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就像中央做的一样。而且各地的政府除了对基础教育非常关注以外,现在实际上地方政府的领导同志在很多场合都提到职业教育。有些地方的政府甚至也讲到,“抓经济就要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我想,职业教育确实和经济发展关联度更加直接。所以刚才讲到这些学校能不能争取到行业、企业的支持,我感觉这个空间很大。因为这些行业企业需要这些人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应该有积极的反映,当然我们以后也可以考虑,有没有必要制定明确的比例政策。

从资助困难学生资金政策出台以后,今年我们拿出8个亿,现在从地方上来看至少也是8个亿,所以一比一的要求已经达到了。当然这次会议也希望各地的政府能够更加的支持我们的职业教育。

[赵路]:刚才说到经费安排中央和地方责任是怎样的。这次高职示范院校的经费安排,没有采取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安排经费的方式,比如免学杂费,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拿8,地方财政拿2;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拿6,地方财政拿4。

这次主要有这么几个精神:第一,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引导带动。也可以说是中央和地方相结合,当然也包括示范院校和社会方面的参与,实际上是多方共同筹资。中央的资金主要起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前面也讲到,过去中央财政对高等职业院校没有一分钱的专款,这次设置这样一个“专款”主要是发挥引导、带动作用。这是一个原则。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资金责任上,是根据示范院校建设的目标、根据任务来分别承担经费的。刚才我给大家介绍了,中央财政的钱主要是帮助示范院校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共享型资源库等的建设。地方干什么?刚才所说生均定额标准是要由地方资金保证的,还有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它不像农村义务教育那样,按照某一个项目切比例的方式,而是根据示范院校的建设目标、任务要求,通过任务的分解安排经费。所以,将来示范院校申报时,都有其目标和任务要求。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都要一一列出来,地方财政支持什么项目,也要一一列出来。还要经过一系列评审、评估的环节,看看你这笔资金是不是跟着任务走。

[王旭明]:我们要召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的通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刊登后,截止到今天在教育部网站有几百条信息要求解答各种问题,这充分说明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非常关心。现在有三个非常典型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大家知道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在已经有了,第一批共选40所,网友问对预成为示范性院校有没有要求?第二个问题,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有没有省一级的、市一级的,有没有级别的限制,只有省一级的才有这个示范性,还是没有级别限制?再有一个他们问,民办的高职院校和公办的高职院校在竞争的示范性学校当中,是不是等同的?

[张尧学]:网友们非常关心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问题,实际上我们文件里已经讲得很清楚。这100所左右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选择,没有限制什么学校可以,什么学校不可以。只要符合条件,省里先进行选拔、推荐上来后,再由中央进行组织专家组答辩、评审,评审的条件就是刚才吴部长和赵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讲的内容。至于下一批和下下一批高职院校怎么选择,我想条件都是一样的。我们也没有地域之限,大家都是可以进来的。

另外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可以的,都是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王旭明]:那么申办的标准是不是可以公开?从什么地方可以下载?

[张尧学]:申办的标准是公开的,就是我们的文件。这个文件马上就会上网。

[王旭明]:也就是说,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以下载。

[吴启迪]:我稍微补充一点。我们也鼓励各个地方自己做一批示范性院校。但是从教育部来讲,要做国家的示范性院校。其实我们也鼓励地方做一些地方示范性的高职院校。

[经济日报记者]:刚才吴部长和赵司长介绍到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投入不少于20亿来资助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100所的建设。据我所知道,去年温家宝总理宣布在职业教育,“十一五”期间将投入100亿。我想问一下剩下的将近80个亿,教育部和财政部是如何安排的?

[赵路]:谢谢你的提问。去年温家宝总理宣布“十一五”期间中央将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为100个亿。总理宣布这样一个计划以后,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都非常地重视,在资金的安排上都做出积极考虑。刚才我讲到,我们对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投入只是一个方面,是至少20个亿,可能还多。这是从财政部的角度。第二,我们还有一笔专项资金,就是对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的投入,因为这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实训基地主要是中职的也包括一批高职的,实训基地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预计将投入在25亿左右。第三笔资金就是刚才吴部长讲到的。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帮助那些家境贫寒、家庭困难,在中职学校学习的孩子们完成学业,今年财政部安排了8个亿。也就是说,在“十一五”期间至少40个亿。我说的这几笔帐一下子就将近85个亿。

另外刚才讲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目前正共同实施的,一个是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再一个是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这两个计划由发改委安排资金。所以总理宣布的100个亿,肯定会超额完成。谢谢。

[吴启迪]:利用这个机会,再介绍一下我们提的职业教育能力建设,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赵路同志刚才讲了,一共是五个项目,第一个是建设示范性院校100所,第二个建设实训基地,面对高职和中职,第三是示范性的中职1000所,主要是发改委支持。第四是兴办县级职教中心,是由发改委和教育部一起来做。第五是师资培训。所以帐加在一起就是140亿。刚才赵路同志讲了,他说示范高职项目中中央财政不少于20亿,也就是根据情况,根据我们国家的财政情况看。赵路同志也一直强调,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承担这样的责任。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

[瞭望周刊记者]:吴部长,我们从中职就开始搞“示范”的概念,抽出一部分资金,挑出一些学校,对他们进行资助,提高他们的办学质量,这种做法像高等教育也是类似的,像“211”工程,也是一个示范。我有一个疑问,是不是会造成一个强者越强,弱者踏步,因为这种示范,弱的学校是学不了的,国家给你那么多钱,让你怎么样,我没法学你。这是我的一个疑问,请吴部长回答一下。

[吴启迪]:这个情况是这样。关键是我们示范什么?示范的东西要让别人去学。我们这次掌握这么几点,第一个比如对学生德育方面的要求,这实际上所有的学校都应该做到,但是要有一个示范性表现出来。再有在职业教育里非常重要的实践环节。有些学校因为投入不足,有些也可能有些盈利的思想,实训的环节抓得很差,实际上影响了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生将来的就业和社会的认同。再有一个就是定岗实习。这些年来是职业教育里的一个软肋,但是这个事情一定要做到。当然我们对一些学校投入,是鼓励他们做,但不见得是输血性的,他们不见的是靠这些钱来做这些事,而是建立机制,发挥自己的活力,和行业企业结合。

这些示范性应该是所有职业学校不仅要学,不仅要做到,而且能够学,关键是看领导者能不能建立这样的理念和信心。我觉得这很重要。所以我感觉到,我们这次在做的过程中,实际上是考虑到了这些问题,而且最重要就是中央财政支持的五个建设内容的最后一个共享资源库,这个共享资源库实际上就加大学校的辐射力度,使它们优秀的资源可以辐射到条件差的学校,让大家去共享。

那些精品课程现在的点击率非常高,这也是解决地区不平衡的有效措施,就是怎么利用信息技术解决这个问题。您提的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我们刚才还强调一条,就是要支援周围的学校,这也是他们的责任,甚至是义务。就像在“211”和“985”工程中的学校,就要求他们支持西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我们要对口支援。这些学校做不到这一点,它就不能成为示范院校。我们也兼顾到了这一点。但是我们应该防止您所提到的这种情况。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我们提的不是完全资源均衡,这点很难做到,但是我们讲到资源系统发展。不知道能不能满足您的要求。谢谢。

[中国改革报记者]:文件上有一个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我们现在了解到,有一些地方的职业院校的收费要比普遍学校收费高。“示范院校要降低收费”是一个什么概念?

[吴启迪]:示范院校反而将比一般院校的收费标准会低。这种倾向是可能的。在历史上,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是免交学费的。但是因为在投入方面不足,现在高职院校收费比一般学校高的倾向。现在看起来大众化还是很有必要的。我现在有一个观点,供大家参考。假如没有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的比例没有这么高,今天谈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本没有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就需要发展。现在国家整体建设渐渐进入良性的发展阶段,而且明确了教育事业是一个公益事业的前提下,对于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我们也感觉到他们当中贫困生的比例反而是比较高的,因此通过这次示范工作,在教育的平等方面要走出一步。

用什么方式呢?我们看到有一个工学结合,最近我们刚开过这方面的一个会,在这方面探索一个“可能性”。就是我们有一段时间进行定岗实习,这段时间学生有一些收入,通过这个过程,他可以对原来交的学费进行一点补偿。甚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来对学生收费低一些,这符合老百姓的愿望,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尝试,但是今天我不能讲得很多,因为这要通过实践。您提的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是我们要努力解决的问题。把职业教育做到面向人人的教育。做到这一点,我们也不能一下子把许多话讲出来。所以我们只是在示范院校里进行试点。

[王旭明]:各位朋友,从今天的工作会议和新闻发布会为起点,我们的高职示范院校工程已经启航,我们呼吁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关注这样一项工程,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知道,高等职业院校在我们国家充其量只有不到十年的历史,和其他本科院校不同,其他的普遍本科院校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在这样短暂历史当中,我们的高职院校愈发地显示出它的生命力,我们呼吁媒体共同支持、宣传、报道我们的职业教育。我刚才也特别听到了赵司长回答一位记者朋友问题的时候说到,我们会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实现温总理提出的国家将投入100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也可以将其叫做“百亿工程支持职业教育”。我希望我们更多的媒体宣传报道高职,包括职业教育,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学校成功的经验、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让我们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能够成为我们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宏伟蓝图当中的一个突出的亮点。今天我们还特别请到了高等职业学校的校长和老师代表,他们在前排就坐,他们是长春汽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成都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员、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工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希望大家今天不要错过机会,和他们建立广泛的联系,为日后的采访提供便利,今晚19:35分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节目中,播出我们新闻发布会的专题节目,欢迎大家收看。谢谢大家,我们下次发布会再见!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1月15日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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