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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人文奥运”要革新竞技观念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吉林日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2日 08:13  浏览:
当今,国内赛场为何黑哨、假球、殴斗、兴奋剂等异化现象频繁出现,为何十运会赛场世界冠军重复违纪,为何高水平运动队师徒财产纠纷难以调和,其主要原因是国内竞技观念的落后。譬如,目前仍有许多人认为竞技是挖掘人身心潜力,以夺取运动锦标为目的的“训练和比赛的过程”或“社会活动过程”。显然,前者对竞技概念的外延限定得过窄,后者限定得又过宽。简言之,国人所认为的竞技就是为了“夺标”的训练和比赛。这种竞技观念,对人“夺标”的竞技行为没有严格规训,对“人”缺少教育和人文关怀,它不利于赛场稳定、社会“秩序”和竞技者的全面发展。根本上讲,它是不和谐的竞技思想,这正是中国竞技赛场上异化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这种狭隘的竞技观与奥林匹克的宗旨也相去甚远。因此,为迎接2008年北京“人文奥运”,必须要革新国家竞技观念——重新认识竞技概念,彻底改变我们原有的竞技思维与行动。这是国家竞技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路,因为想法决定做法,思路决定出路。
奥林匹克宗旨强调“通过没有任何歧视的、具有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精神的体育活动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而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奥林匹克宪章》)。奥运是人类竞技的最高形式,其思想是国际竞技思想的最高境界。它将人类高水平竞技视为一种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公平竞争的“体育活动”,而不是单纯以“夺标”为目的比赛或社会活动,它追求的是运动以外更有价值的东西,即友谊、公平、教育和秩序。可见,当前国内对竞技定义的认识,对奥林匹克宗旨的理解仍有失偏颇。当前,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实现中国承办“人文奥运”的诺言,我们颇有必要重新界定竞技的概念,以帮助人们首先树立正确的竞技观念,进而促进国家竞技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的改革,为重构中华竞技文化体系提供支持力量。目前,依据奥运宗旨做逻辑学的分析,竞技应是通过公平的竞赛与训练,以夺标育人和维护秩序为目标的体育运动。

依据有二:首先,运用逻辑学分析,体育运动是体育与竞技(运动)合成的概念。它是体育与竞技的上位概念(属概念,也称被定义概念)。它就像教育限定其下位概念(种概念,也称定义概念)必须将被定义的概念限定在“教育”范畴内,即道德的“教育”、智能的“教育”、身体的“教育”,三者简称德育、智育、体育是同理的。因而,体育运动应该作为竞技定义的最后限定词。可见,我们将竞技视为一种“体育运动”是符合逻辑的。这与奥运宗旨将奥林匹克运动视为一种“体育活动”的思想也是一致的。这样看来,仅将竞技看作是“训练和比赛”或“社会活动”是不符合逻辑的。这是国内竞技理论长期错位,及导致赛场和训练过程出现问题的根源。
其次,通过公平的竞赛与训练,去夺标育人和维护秩序,这既是竞技特有的本质属性(与体育的“种差”,),又是对奥运“公平竞赛”、“教育青年”、“促进和平”的基本思想的集中反映。因为只有当竞技有了“公平的竞赛与训练”,才能保证“夺标”和“育人”这两个目标的统一实现,才能维护区域赛场的秩序以及国际社会的和平——实现奥运宗旨的基本的要求,才能有效地抑制竞技场上异化现象的出现。其中,“夺标育人”是竞技最基本的内涵——合理内核;“维护秩序”是当代竞技传承古奥运“神圣休战”朴素的和平思想,弘扬现代奥运追求“和平” 的崇高目标的价值理性——终极关怀,即人类体育运动的精神家园。但是,这些决定国家竞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精神食粮却被我们长期丢弃了……。
总之,“人文奥运”是北京奥运的核心理念,是奥林匹克的题中之意。因此,迎2008年奥运,国家必须要有人文的科学竞技观念。这里,我们将竞技概念定义为:通过公平的竞赛与训练,以夺标育人和维护秩序为目标的体育运动,既符合逻辑,又符合奥运的基本理想。这是竞技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是中国体育文化的自觉。当前,重新界定竞技的概念,是国家竞技科学革命的起步,是抵制国内竞技异化倾向的武器,是迎北京“人文奥运”、促进后奥运时期国家竞技文化重建及其工作改良的“开端”。(宋继新)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2月12日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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