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草案25日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每年劳动力供大于求超过1000万人的情况下,就业促进法的制定,将给百姓带来什么? ( )笔者觉得,促进就业尤其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得先破除陈旧愚昧的“职业贵贱观”。
众所周知,有的职业没人干,有的职业打破头,社会职业在人们的心目中存在着高低贵贱之分。近年来关于“大学生毕业后做什么”的话题层出不穷,如大学生当了村官、卖糖葫芦、炒瓜子、做“陪聊”,有人不拿正眼看这些事,更有人为此忧心忡忡,认为“大材小用”等等。
关于“大学生毕业做什么”,归根结蒂是一个职业观、就业观的问题,没有必要附加太多的其他成分在里头。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职业观值得我们借鉴。在德国,扫烟囱的“黑衣人”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有一笔不菲的收入,连市长都愿意去兼职做“黑衣人”。“黑衣人”有他们自己的行业工会,有自己的专业报纸,每年行业工会还向工作出色的扫烟囱人颁发“金梯子”奖。在美国,亿万富翁的儿子到牛排店做厨师助理、哈佛学生到机场做安检等等,都是极平常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做什么都是一种生存的方式。在我们国家,本来是一种谋生手段的就业,却被当成了身份、权势的象征。这当中,有太多的偏见以及陈旧畸形的社会价值观。当然,这有历史等多种原因,但无论如何,这种现象值得我们反思。
就业促进法草案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笔者在此有如下思考:
首先,这部法律里应明确新职业观、就业观的宣传和教育,应广泛推崇“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社会上存在的对某些职业的偏见进行批判和矫正,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不论职业、不论出身、自食其力、奉献社会的浓烈氛围。
其次,明确新的职业特别是社会底层职业的权利和义务,铲除各种有碍公平就业的“门槛”。
第三,平抑社会各个不同职业间尤其是同等要求、同等劳动强度和技术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对特殊劳动行业实行报酬倾斜,遏制垄断行业、暴利行业的过高收入,形成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
这样,通过促进新职业观的形成,从而真正促进公平,促进就业,促进发展,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