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工贸   >   正文

货运实名制今起实施——不出示身份证,货物将被拒收

作者:潘舒畅 陈碎雷 李阳  来源:温州日报 2016年7月1日第七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2:53  浏览:

继快递实名制登记后,托运货物也要亮身份证了!从今天起,我市将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如托运货物时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货物将被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浙江省要求全省货运物流企业须在6月底前做好落实货物托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及查验制度前期工作,为7月实名制的正式实施做好过渡。

记者从我市运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有物流企业(普通货物运输公司与代理企业)973家,其中市区有316家。6月30日在浙工贸举行的2016年温州道路运输管理高级培训班上,运管部门给到场的企业下发宣传单,强调实名制度和安全责任。

另据规定,各货运经营者所属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督与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wlxy 最后编辑:2016年07月04日 12:53

版权所有: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 -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旧版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