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奥运会举办前的2007年,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我国掀起了体育健身热潮,全国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营造出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共有299个单位获得了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07年度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636个单位成为“2007年度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先进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的表彰决定中说:“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参与健身、关注奥运的热情,体育健身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使广大百姓切身感受到在我国举办奥运会和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带来的欢乐和进步。”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浙江省):
1、嘉兴市体育局
2、绍兴市体育局
3、舟山市体育局
4、台州市体育局
5、象山县体育局
6、长兴县体育局
7、舟山市普陀区体育局
8、江山市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先进单位(浙江省):
1、杭州市体育局
2、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局
3、宁波市体育局
4、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
5、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
6、安吉县体育局
7、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
8、海盐县体育中心
9、诸暨市暨阳街道浣江小学
10、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12、义乌市体育局
13、衢州市体育局
14、龙游县体育局
15、舟山市电力公司
16、温岭市体育局
17、丽水市审计局
18、丽水市老年骑游协会19、巨化集团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