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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篇问题论文牵出“灰色产业链”:学术造假竟成“窝案”

作者:新华社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0:20  浏览:

近年来接连曝光的科研不端,尤其四大国际出版集团撤稿中国作者百余篇论文的轰动事件,给我国国际学术声誉带来了恶劣影响。调查显示,学术不端行为背后,充斥着一条隐秘的论文交易“产业链”。一些第三方机构打着“润色论文”的幌子,大肆买卖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部分学术造假成“窝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近日通报了一批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其中:提供虚假审稿意见,操控论文同行评议过程;通过第三方在网上买卖论文,隐瞒身份申报基金项目;盗用他人研究成果申报基金项目,申请书信息严重造假等情况突出。

28篇被调查论文近半数与同一家公司有关

仅2015年,四大国际出版集团先后撤销中国作者论文117篇。基金委重点调查28篇与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的论文时发现,这些论文全部是委托第三方投稿。其中,近一半论文投稿与一个名为“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这家公司背后是“何方神圣”?

2015年8月,斯普林格出版集团撤销上海某大学王立山等人于2013年发表的1篇论文,原因是“同行评议意见被伪造”。“这个案例非常有代表性,在我们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名列榜首’。”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主任朱蔚彤说。

王立山自称迫于博士毕业需要论文的压力,在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论文后,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伪造了通讯作者电子邮箱,随后委托其同学臧卫东投稿。臧卫东则自述,他在投稿推荐审稿人环节伪造审稿人邮箱,从而掌控此邮箱并向编辑部反馈编造的审稿意见。基金委在进一步核查王立山博士学位论文时发现,王立山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共计4篇,其中1篇就是被撤销论文,还有2篇在发表过程中也存在伪造通讯作者电子邮箱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上海某大学王立山、臧卫东既做论文作者,又先后任“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伪造通讯作者邮箱、伪造论文审稿人邮箱、提供虚假审稿意见”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真相“浮出水面”。

涉事作者被严厉查办:造假中介仍“逍遥法外”

根据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自称:“提供生物医学领域最全面的实验技术服务,研读并把握最新的科研动态方向及全球科研研究方案,是国内少有的提供课题设计咨询、创新性评估、结果解读与数据分析、实验技术服务、整体实验外包的生物医学类高科技服务型企业。”

记者发现,课题整体外包“一站式解决”等广告19日仍高挂在“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同日,上海市国税系统查询显示:“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业务范围涵盖生物信息分析与技术研发、科研实验外包、医学统计等。臧卫东为“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之一。目前,基金委已决定对已经资助的项目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取消4至7年不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臧卫东、王立山等人名列其中。

一些被撤论文所在单位对相关作者进行了严肃处理。中国医科大学对本校的三位涉事作者撤销教授、主任医师资格,并在网上公布。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后,多家涉事公司似乎未受到撤稿事件的影响,依然正常运营。

参加调查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国法律尚没有对第三方‘科技论文服务’作出规定,也缺乏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滋生论文领域乱象丛生。”

对此,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认为,国家应当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处理学术造假问题中的第三方机构。“他们才是‘罪魁祸首’,”陈宜瑜说,“明知第三方在捣乱,但无法处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缺憾。”

科学道德设有红线:“一旦逾越,只能出局”

根据国际出版方给出的撤稿理由:“发现第三方机构有组织地为这些论文提供了虚假同行评审服务。”而王立山、臧卫东等人所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就是通过伪造通讯作者邮箱,伪造论文审稿人邮箱,提供虚假审稿意见。

同行评议是学术刊物普遍采取的论文评审制度,一般由出版方邀请论文所涉领域的专家评价论文质量,提出评审修改意见。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章是否刊发。中国科协副主席、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委会主任黄伯云院士告诉记者: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的评审专家信息,比如用自己注册的邮箱地址冒充专家邮箱,评审时论文实际上是返回到投稿者手里。投稿人冒充评审人将正面评价发至出版方,从而达到操纵评审的目的。

“科研失信的学术氛围会像重度雾霾一样,让整个学术界集体窒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表示,“从论文抄袭到引用不规范,从一稿多投再到枪手代写、第三方代投……学术不端不断出现新形式。对研究人员而言,科学道德设有红线,一旦逾越,你只能出局。”

针对被撤稿件存在的多种学术不端,中国科协重申了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主要行为规范,明确了“五不”行为准则:即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其实每篇论文都有负责与出版社联络的通讯作者。如果投稿人自始至终直接与出版方直接打交道,就没有第三方代写代投的牟利空间。这条灰色产业链也就不复存在了。”黄伯云说。

陈宜瑜呼吁:“不同的学科之间、理论和临床之间,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不能混淆在一起,统统强调论文。”

“我国科研论文总数世界第二,撤稿是其中一小部分。绝大多数中国科研人员的基本道德操守还是好的。少数人出了问题,要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高福院士说。

责任编辑:hdn 最后编辑:2016年12月20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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