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日前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力争使今年招生总数突破600万人。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要求职业教育在新形势下有大的发展。不久前,教育部等七部委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从现在起到2007年,要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奋斗目标。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认真研究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2004至2007年分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各地要加强城乡统筹、东西合作,努力扩大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大中城市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既可以打破区域界限,试行跨地区和跨省市招生,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村和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另外,还将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奖贷学金、发放教育券、减免学费以及鼓励社会资助等措施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从而吸引农村和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提高高中阶段的教育入学率。在招生方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提前招生、推荐入学、注册入学、自主招生、集中录取、多次录取、春秋两季招生等制度和办法,特别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例如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招收往、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入学,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还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在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方面,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定单式”培养,为毕业生广泛收集、准确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建立并实行招生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通过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另外,还要积极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学校的发展,充分发挥民办职业学校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中的作用。
为确保这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顺利完成,教育部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责任制。从2004年起,教育部将建立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根据各地的报告投放各类专项支持资金。这些政策和措施都将为各地合理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