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分19个大类,78个二级类,532种专业 从2005年起,高职高专招生和统计工作使用该《目录》
记者 纪秀君
本报北京11月18日讯(记者 纪秀君)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按照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划分专业。这在我国高校专科层次专业设置管理中还是第一次,填补了我国缺少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目录的空白。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录》是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指导文件。《目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国家加强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和规范管理,也将帮助高等学校更好地行使办学自主权。从2005年起,高职高专教育的招生和统计等工作使用该《目录》。现高职高专教育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目录》所列专业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进行划分的,体现了职业性与学科性的结合,并兼顾了与本科目录的衔接。专业名称采取“宽窄并存”的做法,专业内涵体现了多样性与普遍性相结合的特点。具体来说,《目录》分设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
据了解,为了配合《目录》的使用,教育部还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并将按照“专业大类目录原则不变,专业类目录相对稳定,专业目录基本放开”的原则对《目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