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科学院不再评职称一事,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人们就“只聘不评”的作法各抒已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尽管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我们是赞同的:我国的职称评审制度是非改不可了。
那么,在美国大学里,职称证明是怎样进行的呢?首先,一个专业或系,按教学需要来设置相应数量的教授岗位。教授分三个等级:助教授(可说是教授的“初级阶段”,不同于国内助教。)、副教授和教授。美国大学新招聘的教员都是从助教授开始,然后进入奔向终身教授的轨道。助教授每一年都必须要通过严格的评审,经过五、六年,才能升为副教授,并获得终身聘任;然后,再增加积累,向正教授冲刺。这绝没有名额限制,什么时候够条件了,什么时候就可以提出申请,接受评审,一般是一年一度。如果助教授经过五、六年的时间,最后评审不能过关,就要卷被盖走人(学校一般给一年的缓冲时间重新找工作)。即使终身聘任,也要进行终身教授后评审,按水平高低和业绩大小,或嘉奖或惩戒,对“屡教不改”的,劝其退职,直至将其辞退。“终身教授后评审”就是防止已经被长期聘任的教授故步自封、不求上进。美国教授的职称评审标准有三:
1、教学:具体作法就是每学期末,所有学生按无记名方式填写对教授教学情况的评议表,学校把每个学生对该教授的评议综合起来,就是该教授教学情况的总评价。
2、科研:以三级大学为例,要求每个教授一年至少要在较有学术影响的学刊上发表l—2篇文章;以科研为主的大学,要求则更高。
3、公共服务:要求每位教授一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参与院系、学校、地方以至全国的有关学术组织的活动,还要组织或参与有关的社区活动。
在具体评审过程中的作法是教授用以上标准,对照自己的工作情况来进行总结,然后,把用实例支持的自己的总结报告,递交到系主任办公室。系主任再征求聘任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系里所有终身教授组成)的意见,该意见由每个委员仔细审阅被评审人的资料和档案,再参考与被评审人在工作接触中的印象,最后通过投标表决而提出。在综合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后,系主任作出自己的决定,再将其以书面形式上交学院院长办公室。院长审议定夺后,呈报主管学术活动的副校长审批。最后才凡学校董事会做出终极决定(董事会成员中还包括学生组织的领袖)。
美国大学里的职称评审制度真是十分严密。如果我们想认真改革我们的职称评审制度,可以从这里得到一些启发,以尽快健全我们的职称评审制度,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