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关注的2004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结果日前揭晓。北京化工大学等30所高校被评为优秀,19所高校被评为良好,5所学校评估结论为合格。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要将评估结果与对于学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将评估结果作为各校财政拨款、确定招生计划、加强学科建设等有关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评估制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教学工作评估,有助于把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据悉,教育部从2003年起每5年组织专家进校评估一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教育部重视评估工作,但坚决反对过多过繁的检查,教育部将进一步统筹协调和严格管理针对高等学校的各种评估检查。
2004年,教育部组织了对北京化工大学等54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通讯评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确定以下30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北京化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林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
与此同时,19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这些学校分别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上海水产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学院、东华理工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桂林工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西南林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
此外,长治医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井冈山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等5所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结论为合格。
教育部负责人强调,希望各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