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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动真格 三次点名未到取消考试资格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06日 17:09  浏览:
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的一名学生在上《保险学》课的时候,由于旷课两次,被任课教师提出批评警示,并填写了取消课程考核资格预警表,如果他再旷课一次的话,将会被取消这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这就是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从本学期开始执行的“课程考核预警制”。

  金融学院的院长虞群娥教授介绍说:“现在的大学生有时候不太清楚自己该干什么,缺乏人生规划,需要有人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指导和监督,这就是我们实施课程考核预警制的初衷。”这项制度是金融学院近期出台的课堂教学纪律补充规定之一,这些都是为了树立良好的学风,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

  预警制度规定,金融学院的各任课教师对两次点名未到的学生,要提出批评警示,要求学生填写《浙财院金融学院学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预警表》;三次点名未到的学生会被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由任课老师填写《浙财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该学院审批后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

  另外,学生在课堂上做出影响教师上课的行为,如果在同一节课上被任课教师点名2次的话,就算旷课一次,这和点名未到的性质是一样的,同样适用于课程预警制度。

  目前,这项制度的实施已经初见成效。保险专业的两名学生在填写了预警表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旷课现象。“其实我们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对学生负责,让他们在大学四年能够有所收获。”虞群娥院长语重心长地说。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04月06日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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