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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3日 14:09  浏览:
[主持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广大观众朋友们,和收看人民网现场直播的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教育部2006年第12次,也是定时定点第5次新闻发布会,每一次新闻发布会之后,我都特别注意社会各界的反响,其中有一个反响是说教育部的发言人总是太矫情,一贯重视、特别重视、高度重视这种词语,我想改,但有些事实确又是如此。比如说我们今天向大家发布的第一条新闻就是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最近又专门下发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其实从2000年以来,教育部就着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研究的学术规范,以及进一步加强师德学术意见等等,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这项工作。最近教育部还专门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这个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大会在23号举行,我们教育部党组书记周济部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也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我们首先有请教育部社科司的副司长袁振国先生为大家介绍学风建设委员会建设的有关情况,有请。

[袁振国]: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教育部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的情况,我想在这里介绍四个方面的情况:一个是教育部为什么要建立学风建设委员会,一个是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性质、功能和工作任务,一个是学风委员会的工作方式,第四个是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守则。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教育部为什么要成立学风委员会,自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与此同时,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术气氛空前活跃,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人倍出的学风良好局面,总的来说学风建设学习风气是好的,广大科学工作者实事求是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我们坚持在良好学风的建设上,在存在不容忽视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学风浮躁,学风浮躁有粗制滥造、理论脱离实际以及不遵守学术规范、投机取巧,在评审、评估的过程中,不坚持原则,甚至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立,这些现象严重地阻碍了学术进步,败坏了学术风气。

教育部一贯重视学术规范、学风建设,大家还记得2004年8月,我们在这里举行过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新闻发布会,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主义的学术引文规范、学术评价规范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一项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前不久,教育部还颁发了关于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的重要性,教育部之所以如此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这是由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本身决定的,首先它是提高教学能力的根本保证,创新和质量是科学的生命线,科学的本身是求是务真,没有创新就没有科学研究和高质量,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是研究质量的基本保证。

其次,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根本职责,没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没有认真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是无法保证的。而且本身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教学态度就是质量的体现。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不仅对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是必要的,而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引导的作用。学术道德是社会道德的最后防线,它既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又同时影响着社会风气,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对引导社会价值的趋向和走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虽然很重要,但是人们往往有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为了把细的事情抓实,把软的事情抓硬,大家要建立根本的工作机构,进行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研究、调查、规划、咨询以及必要的讲解,以切实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学风建设委员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现在我想向大家介绍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性质、功能、任务。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倡导严谨治学、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学风,它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条,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学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生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二是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三是针对高等学校的学术示范的不端事例进行调研,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办法,供有关单位参考。

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在广泛推荐和选举的基础上由教育部正式聘请的,教育部决定聘请张岂之先生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聘请胡培兆、王宁、葛剑雄、黄进、孙正聿、欧阳康六人为副主任委员。

第三,我想介绍的是学风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调研、起草文件提供指导,一般不受理具体事件,具体事件是由学校来处理。学风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高校成立机构并指导其工作。学风建设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委员以外的人员参加工作。学风建设委员会下属秘书处,秘书长由秦为名担任,为了提高学风建设委员会自身的纪律水平,提高它的工作威信,学风建设委员会在第一次成立工作会议上,委员们也讨论了自身的守则,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守则包括六条:

第一,委员必须遵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不参加委员活动的做自动退出处理。第二条,除接受委员会的专门授权外,委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不代表任何学校或机构。第三,委员执行委员会授权的工作时,必须持有委员会秘书处开局的介绍信,使用的介绍信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第四,委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在公务期间,不接受任何馈赠、宴请。 第五,如果委员在遇到亲朋好友,或者是直接师生、上下级关系,以及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六,委员所履行的职责和所参与的委员会活动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委员会内部的讨论过程。未经授权,不得以委员会的名义或委员的身份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消息。第七,委员不受理介绍委员会的书面材料,收到寄给私人的有关材料后,应及时转交秘书处,听到的口头反映也应及时报道委员会主任或秘书处,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保密。第八,委员本人如有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应退出学风委员会。第九,委员会的合法权利应受到合法保护。委员因为履行职责,主持正义受到报复,可主动向学风委员会提出有关证据,由学风委员会调查处理。

我们希望在各界的关心下,在新闻媒体的关心下,我们的学风建设委员会能够略有成就,能够及时推进我国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改进和提高。谢谢大家!谢谢袁副司长向我们介绍的有关情况。我们对这个委员会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我们今天还特别请到了教育部刚刚成立的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也是清华大学著名学者张岂之教授,下面有请张岂之介绍这个工作委员会的安排。有请。

[张岂之]: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我想把我们学风委员会2006年的政策要闻向大家做一介绍,请大家指正,并对我们加以监督。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是2006年5月23日,在此之前四个多月,也就是今年1月中旬,召开了教育部社科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经过四个多月的准备,终于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根据学风委员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大的方面,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具体讲了。又根据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要点,经过23号全体会议通过,今年要抓以下几件具体的工作,分别做一介绍。

第一件工作,起草一些有关学风建设的文件,为什么要起草文件呢?这使得我们每个委员的力量能够凝聚起来,能够有一个总的目标,同时也能够在教师中起到广泛的宣传作用。所以起草一些有关学风建设文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在成立会议上讨论,在今年打算要起草的文件有,《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实施细则》,我们前两年已经拟定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大的方面已经有若干条,但实施细则没有,现在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便于高等学校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能够真正落实。这个文件我们已经分工了,前天成立会议结束之后,由我们一些副主任牵头,再征求一些高等学校教师的意见,较快地起出一个草稿,便于征求意见和讨论。还有新闻界会比较关心的是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不端行为惩处行为,不端不光是急躁情绪,关键是不端的违反道德,更为严重的是违反法律的范围,用“不端”这个词来表述,加以陈述。更有一些办法,便于将来这类问题便于操作。这个工作也有专人负责,按照应有的程序,能够成为定稿,落到实处。

再一个文件,名字叫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导读》,之所以叫“导读”,这是可以研究的,就是要让我们大学里的老师和博士生具体了解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规范究竟是什么具体的内容。还要让我们大学文科的知道什么是学术规范,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解释了。这些工作社科司也重视,也有专家负责。我们前天成立会结束之后,请王宁牵头来找一些老师起草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现在大学里主要的学风上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对较多的学术规范上的问题,真正不端的行为,从总体上来看,毕竟还是少数,不是多数。但自觉地遵守学术规范,而且对学术规范有深入、具体了解,看到这是需要做比较多的工作。我们社会上很多朋友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究竟包含哪些隐语,隐语怎么隐法、别人怎么对待法,这都需要从基础做起,那么高的学校,从老师层面、学生层面,在整个社会上要加强。我们要把2006年工作要点进行总结,趁早收集材料,不能等到今年12月再总结归纳。所以要起草学术学风文件,我个人认为这些文件,没有文件做依据,大家也很难开展起来。第二,调查研究。我们要了解高等学校加强学术道德,推动学风建设的情况,是不是成立相关相应的机构,这些机构是不是已经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这些困难问题应当如何解决。根据我们的了解,有一些高等学校已经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的相应工作,工作情况不是太了解,我们学风建设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

除此以外,还要举办一些学风建设研讨会,以及科研管理人员学术规范培训班等活动。这是很需要的,做一些研究。可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还有设立若干学术规范、学风规范的科研课题,需要研究研究。我们就想到规定什么是“抄袭”,比如说中国文学史有很多研究材料,你引用这个材料算不算抄袭,这都必须很明确地加以说明。什么叫做抄袭,从法律观点看,它有一些条件,都需要做一些科学研究,这都需要明确。还有就是要开展有关学术规范、学风建设问题的国际方面的研究,在国外有的大学做得比较好,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国内有一些专家对这些经验的材料,在学风建设委员会没有成立以前,也有所归纳,有的也公开出版,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借鉴。我们学风建设委员会调查研究的工作量很多,方面很广,要求做的很细,调查研究的工作如果做得不好,将来开展工作就很困难,所以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另外如在不端行为方面,也许我们学风建设委员会也会参与到事件中,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供有关高等学校来参考,为什么这么做?我们起草文件也好、调查研究也好,开展学术讨论也好,才会有具体内容,不会落空,理论和实际才会结合起来,有虚有实,共同推进才会有成效。

今年我们的工作大体上是这三个,请新闻朋友们看合适不合适,需要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会认真地思考。周部长在成立会议上的讲话,大家进行了讨论,而且我们主任和副主任都有分工,71个委员都有分工,谁起草文件、谁调查研究等等,根据本人的志愿我们都有所分析,将来秘书处遇到什么问题的话,请有关人员参加,这样就会比较方便。所以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学风建设委员会2006年的工作要点向大家通报了一下。我想,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要求,为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不断繁荣发展,有必要在学风问题上付出坚决的劳动,使得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能够符合我国的客观需要。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岂之先生。通过张岂之先生比较详细的介绍,使我们对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今年将要重点做的三个方面的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我们曾在多次场合下提出过,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学风建设,实际上主要靠自律和他律,在他律当中加强制度建设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两年,有一个词汇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也越来越多地被引进了我们教育部的许多工作当中,这个词汇就是“阳光”。去年我们在高考招生当中实施了阳光招生,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好评,实际上在教育部许多工作当中都在开始实施着阳光工程,其中教育部研究生司承担着学位授权的评审和博士论文的评审,在这些方面进行了“阳光评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面有请教育部研究生司副司长王亚杰先生,请他介绍一下教育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施“阳光评审”有关情况。有请。

[王亚杰]: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向大家介绍教育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施“阳光评审”有关情况。刚才袁振国副司长提出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学风不正,有时候是看得见的,有时候是看不见的。我们在评审中注意到一个现象,随着这一年来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博士点和硕士点的申报材料中,逐渐发现有一些学校的材料掺加了水分,这些现象在这些年来有强化的趋势。所以在去年的评审当中,我们采取了一个措施,叫做“阳光评审”,它是教育部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除了要落实应有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以外,要从根本上抵制这种浮躁情绪、急功近利的情绪,比较有效的办法是两条,一是把评审的成绩公开,第二把申报的信息公开。这点我们在80年代初评审的时候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因为过去在申报材料中有水分的情况极少,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申报信息的公开事实上就已经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受到了同行的监督。因为同行之间都是竞争对手,他们的监督我们认为是最有效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压缩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从而保证评审的健康发展的路子。所以在2005年国务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博士点、硕士点的评审工作中,我们就实行了“阳光评审”。应该说效果是十分有效的。

“阳光评审”包括这样五项主要内容,第一是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所有的评审程序,并且严格按照评审的程序来进行,其中出现任何和评审程序,包括时间顺序有所区别,都要向申报单位说明。第二,我们认为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所有的申报材料在审核之前要进行公示,当然这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在申报博士点和硕士点过程中有些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项目,这些我们都把它剔除,不在网上公示,其他所有都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进行公示之后,我们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我们认为这条最重要的加强了申报单位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三,对所有被异议的材料集中进行核查,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的佐证材料,比如说获奖证书的原件、发表论文的清单等。因为我们毕竟是这样一个部门,被投诉、举报的材料一多,我们不可能查得非常细,我们是让各高等学校自己进行核查,所以我们要求相关单位提供佐证的材料。核查之后,都分别整理出来,把这个核查材料提供给专家组。第四,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参加投票的专家实行实名制,当然这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比如说我们要求这个学科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我们要求专家记名,这样在加强专家自律方面十分有效。第五,对评审结束之后通过的学科点,再次进行公示,同时再次接受检举和投诉。整个过程是一个非常透明的评审过程,通过“阳光评审”我们希望达到三个目的,即加强学风建设、实现审核制度的深化改革,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学风建设的同时,事实上通过不正之风对专家进行公关,因为它是透明的,专家人情的成份就会压缩得很小,没有行政空间,完全由专家组来决定。

从2005年审核的结果和多方反馈的信息来看,这些措施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应该说2005年实施“阳光评审”,总的看是成功的。当然还有一些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我们也在不同的工作中体现出来了,比如说每年一度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全国几万篇博士论文中竞选出100篇最好的,不仅是一种荣誉,同时国家对这个论文作者也进行一定的资助,让他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而且已经完成了七届,一共评选出687篇,从数据上大家可以注意到,实际上每年都不足100人,今年评出了99篇,还没有得到最后批准,正在投诉期。优秀论文的评选我们也实施了阳光计划,最后有60天的投诉期。不是年年都有,但每年也有个别论文被投诉,总的来看这些论文的水平没有问题,但有三种情况,从更高的作为优秀博士论文的代表,有一点点瑕疵我们都要提出来,我们认为不适合作为榜样的也拿下去。这种情况有三种:第一种,在参加评审的论文,有的页码被换掉,或者整本都换的,为什么要换呢?因为我们要求他提供的论文,他认为不公正,有的是手写,或者有的图不够清晰,他希望能够再打出一份这样交上来更好。这种情况还有一种特例,我们在2005年的论文中发现了一篇,他把一张图换下来了,换成另外一张图,当然是说明同一个问题。这张图的当事人作论文的时候,被我们专家发现了,那就对不起了,就一下否决,根本没有参与讨论。

第二种情况就是引文不严谨,他在引用他人的论述的时候,他要在论文中写清楚,第几页第几行来自哪篇文章、哪一期刊,有的发现没有标注,这种情况我们也将认为是不合格的。第三种情况就是并非一人完成,是多人合作完成的,以他个人名义发表的。当然,我们注意过有一两篇特例。他们将别人论文的核心内容为主体,已经得到了国家级大奖,我说的这几点都是作为一个榜样式的优秀博士论文,一定要有严谨科学的态度,你在做博士论文过程当中,尤其是评选优秀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有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对全国博士生提出的一个要求。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今年主要对全国博士论文进行抽样,我们去年抽了1563篇博士论文,在全国抽取,抽点的效果总的是好的。但也发现了类似的学风不够严格的情况,发现了极个别的抄袭情况。我们都做了相应的处理。谢谢大家 !

[主持人]:谢谢王亚杰副司长介绍了“阳光评审”的有关情况。今天在主席台上就坐来回答大家提问的还有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处长王光彦先生、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调研员张建华先生。

除了上述给大家发布的信息之外,我们还要向大家发布另外两条信息,一条是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大家知道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的建设是推进和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我们了解,截止到目前,全国部分高校已经建立了资助中心和资助有关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高校资助工作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也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学生进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时,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样就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这项工作的推进。为了进一步推进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教育部最近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资助贫困学生关系到高校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高校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学生的工作,是保障高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因此,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一定要从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维护学生资助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原则上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落实编制,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10%比例提取的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这项教育部几年前就提出过,但有的学校没有落实到位,落实得不好,教育部最近再次发出通知,重申了这项要求。这是关于资助贫困学生的情况。

另外一条信息,大家知道高考即将到来,教育部要求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这项要求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方面是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确保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的严格执行,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要求全面落实。要坚持以监督促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要求融入招生管理之中;注重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和治本制度建设,做到监督到位,关口前移。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遵纪守法与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和侵蚀,杜绝有关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舞弊和录取违规等恶劣行为的发生。要将高校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并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的招生工作和廉政建设负总责,既要抓好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又要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要明确主管领导、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责任,建立起权责一致、严密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招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责任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三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招生监察工作有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全程参与和重点监督的制度,把招生监察工作贯穿于高考报名、考风考纪、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审查等各个环节;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计划调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建立健全严格审查、规范操作、科学评价、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制度和机制。要针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的快速反应机制,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强化管理与监督工作,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是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地、各高校要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招生章程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部署,配合招生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四项治理工作,即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诈骗活动,有效遏制违规招生,防范和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问题。坚决维护高校招生的正常秩序,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四个关口,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这项要求我们也与最近下发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新闻每天发生,视角各有不同,总有一些新鲜资讯令我们活跃无穷。欢迎各位提问 。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自从我们台直播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之后,受到了很多观众的关注,他们都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留言,有很多教育方面的问题,比如说代课教师、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关于高考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现在很多流动人口的子女长期在外地上学,但高考的时候还要回到户口所在地考试,这无形当中给许多家庭和父母带来负担,教育部是否考虑到这种情况,以及对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谢谢!

[王旭明]:今年我们国家的高考政策的要求与去年是一样的,没有变化。

[上海东方卫视]:刚才教育部说到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我注意到在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委员会,我们知道实际上关于理科或者是其他方面也有很多学风建设,为什么设在哲学社会科学下呢?另外我们设立学风建设委员会之后,这个学风建设委员会会不会和社会上的一些打假的机构,尤其是和学术打假机构,比如说比较有名的“方舟子”的网站有一些合作?或者是从他那里得到一些什么证据?谢谢!

[王旭明]:第二个问题有请袁副司长回答。

[袁振国]:谢谢你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提出的非常好,可以促进我们的工作。我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学风建设委员会有没有和一些社会关注学风建设人士合作的问题。学风建设委员会是在社会科学委员会指导下工作的,它愿意和所有的关心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方方面面进行合作,希望从方方面面得到支持和配合。我们相信这个工作不是靠学风建设委员会几个人,恰恰相反,我们正是通过这个委员会的建设能够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能够吸收到方方面面的信息,共同推进学风建设的工作。

[王旭明]:我们教育部除了社会科学委员会,还有自然科学委员会,这个问题有请张建华先生回答。

[张建华]:感谢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是社会科学委员会指导下工作,我们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方面,包括教育部成立道德建设委员会时候,我们也是全程参与了工作,我们从制度建立和规范的制定以及保障措施主要方面,我们都参与了其中的工作。从自然科学的情况来看,我们在高校里有很多中国科学院的院士和工程院的院士,在学术建设方面,在全国来说有相对规范的方面。自然科学按“一是一、二是二”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从院士的角度、学术的角度进行工作。尽管我们没有从教育部的学术监督委员会,但我们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始终在坚持和自然科学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

我们有的工作是在他们的指导下工作,包括学术规范的建设,以及我们学术道德规范的制定方面,包括我们已经制定了很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我们科技部也出台了关于改进科技评价工作的决定和国家科技化评估评审行为准则和监督的督察办法,以及加强规范国家科技人员的规定等通知,我们都在这些部门的机构指导下参与工作,我们觉得也一个有形的和无形的工作。从总体来说,防范学术不端,净化学术环境,是我们的职责。制度约束和道德约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认为同行监督和舆论监督也是很重要的,包括学术不端行为我们都希望在新闻朋友、同行的支持监督下,我们今后在这方面会加强工作。

[北京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发布2006年加强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主任也说过有一部分高校没有这项机制,我想问问您具体有哪些高校?如果不方便具体说哪个高校,能否说说哪个省比较多?如果到秋季开学前还没有完成,我们有没有什么处理方法?第二个问题,今年周济部长说到加强学风建设方面提到,有些处理措施,包括媒体曝光、处分、解聘、一票否决权等等,我想问,这些是平等的?还是所有的都向媒体曝光,还是实施学术道德,具体如何实施?

[王旭明]: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这样的机构,并且明确提出要按1:2500的比例来配置人员,这种制度刚刚提出来,因此我们认为按照这种通知贯彻执行,要求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必须设立,我们会在秋季开学前由教育部专门部门来进行抽查、检查落实这项工作。究竟有多少高校,目前还没有具体数字,我们只能说是有部分高校。

[袁振国]:对于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周济同志的讲话讲得很全面,需要多方面地关注。首先是提高学术道德自律,这是一个主体和基础,但光有道德和教育是不够的,需要有制度的保证,需要有外届的规范和制约。这里面就有一些处理的办法,刚才张岂之主任在介绍我们学风建设委员会今年的工作时,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研究制定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办法。教育部有关领导对我们这项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现在正在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在借鉴国际上处理这方面的经验和办法,来制定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具体办法。当然,具体处分的办法是根据他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度来定。关于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意思是学术和学者在从事学术活动,他在晋升、评奖过程中,只要有学术不端、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就可以否决。

[中国青年报记者]: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控制今年高考的招生规模,我想问一下具体措施是什么?第二个问题,刚才说到学风建设委员会是不受理具体案件的,现在很多案件可能是学校自己调查得出的结论,但感觉有的时候社会公众或者是其他机构并不是特别信服。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有申诉机制?第三个问题,定期评估博士点的问题,其中有两个学校是被撤销了博士点,能否说一下是什么学校?具体什么原因?谢谢!

第一个问题我来回答,大家知道日前国务院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就稳定高校招生规模、加强高校招生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又召开了专门的会议下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管理,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出要求进行部署,就教育部来讲,感觉这项政策是非常好的,坚决拥护。教育部周济部长在这次会议上提出要在六个方面来工作,一个方面是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计划。大家知道今年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增长速度是5%,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这个指标执行。5%这一指标应该是根据各地的政府投入、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和学科专业的调整以及办学行为规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等若干项指标,应该说是科学地推算出来的。严格按照这项指标执行,应该说就是稳定高等学校发展规模、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实实在在的措施。

第二项,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教育部提出要综合利用现在教育部可以掌控的行政手段,对招生计划执行不好的省份加大调控力度,比如说对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仍然没有按照5%计划执行,超计划、违规招生、在博士点、硕士点新增高校备案审批,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等等方面,都要进行限制。当然,大家知道我们前几年就开始执行的学生电子入册制度,对超招的学生不予电子注册。

第三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对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比如说对专升本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要严格规范,同时对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学生也要加强管理。同时要规范和管理对独立学院的管理,特别是对办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的评估,我们每年都有红黄牌警告制度,凡是没有达到办学要求的,我们都要亮红黄牌,向社会公示,这一制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第四项,要加强高校“阳光招生”工程,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招生章程公平,坚持录取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各个招生的环节都公开,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扩招和计划外的招生现象。另外还要采取疏堵结合的真一方面要控制高校的扩招规模,另外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级各地高校协调有序地发展。对招生比较好的职业院校大力扶持,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健康地发展。

[王旭明]:最后就是加强监督和建设,为了贯彻国务院的要求,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情况进行督察。我们希望通过教育部上述的工作,应该说在稳定高校发展规模、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方面能够有效。

[袁振国]:关于学风建设委员会是否受理个案的问题,这是学术委员会讨论比较热烈的问题。大家考虑到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宗旨是咨询和指导机构,而且我们这个委员会的委员们都是兼职的,大家都有比较重要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的工作。所以如果大量地受理个案,从人、财、物等各方面都是不现实的。但更重要的是,学风建设工作的基础是在学校,实际上现在我们了解到相当多的学校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学风道德建设的机构或相应的组织,都已经在积极处理这方面的工作。在报刊上我们也可以经常看到学校在处理这方面的情况。所以从学风建设委员会方面来说,主要是推动和指导学校做这方面的事。但我们也在有些情况下是受理个案的,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个是委员会认为有典型意义的事情,刚才张岂之主任在介绍今年工作计划的时候已经谈到这点,对于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调查,当然我们调查处理的问题不是为了处理而处理,主要是通过典型调查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来研究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二种情况,从举报投诉当中,委员会经过研究认为,有价值的、有典型意义的事情,也可以直接进行受理。第三种情况,受高等学校的委托来处理个案。

[王亚杰]:我来回答第三个问题,被撤销的博士点原因一般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学术队伍,主要的导师已经流失,或者是到其他的学校,已无力承担培养博士生。第二,各项措施,科研经费等方面跟不上,所以也满足不了培养博士生人才,经过评估,专家表决撤销。一个博士点只是一个单位中众多博士点的一个,这两个博士点被撤销也不是他们学术不端,而是条件不满足,所以他们的具体工作不便于披露。谢谢!

[瞭望周刊记者]:刚才张岂之主任谈到惩处办法正在研究,我想问一下这个办法的权威性到底有多大?或者是它有多大的刚性?因为我问的这个权威性,本来制定这个办法的委员会就是教育部一个下属的委员会,又是一个专门的委员,就是一级又一级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制定的这个办法,在多大程度上人们拿它做依据?比如说学校的一个事情,是举报人拿它当依据?还是惩处的时候学校内部拿它当依据?还是学校评完了之后,学校外部的人认为它解读的依据,惩处的时候不太合适,你是这么处理的,但我们认为按照这个惩处办法应该是另外一种处理办法,发生这种争端的时候,这种惩处办法的权威性有多大?如果惩处不服,如果告到法院的话,这个惩处办法是否受法院的判决依据?我想问一下惩处办法到底有多大的权威性?

[袁振国]:我们想说,学风惩处办法从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来说,是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参考国际上的惯例,通过对我们高校情况的分析,我们制定出一个文件,也就是一个参照的标准。因为从一个学校的角度来说,他是可以做。但一个学校考虑的问题他的人力、物力肯定是有学校的个别情况,但全国的分布不一样,各个学校的情况也不一样,事实上各个学校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轻重上也不一样。所以我们觉得有必要来从全国方方面面的考虑,提供一个初步的文本。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会广泛征求各个高校的意见,来不断地修改完善惩处办法。我们制订这个惩处办法多少时间出台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为什么?实际上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办法的制定,这个过程能够起到宣传、教育、普及的作用,目的并不是在于惩处谁,而是通过这种过程使大家认识到学术不端的行为是不好的,是需要改正的,这是我们的宗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已经触犯了法律,违反了知识产权法,这就通过法律来解决。学术道德实际上没有法律道德层面的行为,但我们认为应当追究,总体上来说,它不存在到法律上的程度。如果说这个惩处已经超出了法律的界限,它应该由法律来解决。

[中国税务报]:我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学生资助的,我看到材料说高校要按照学费收入的10%提取经费,用于进行学生资助,因为各个学校的学生贫困程度和贫困生的总数是不一样的,会不会由于学校资助贫困学生较多,但经费有限,而造成资助的水平偏低,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在10%的经费上追加,是否会出现结余,如果出现结余是否会结转,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在资助中心的管理中,包括对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各种资助的项目,我想问除了国家资助贷款有没有什么政府层面的资助?

[王旭明]:应该说从学费中提取10%用于困难学生的补助,这只是对困难学生补助的一部分来源,并不是全部来源。其他来源还有,比如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会有1万多名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另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的奖励,还有国家助学贷款等等,来弥补10%不足的部分。应该说10%只是对困难生资助的一个来源,或者是一个主要来源,因为还有其他的渠道。

[瞭望新闻周刊]:我想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自主招生包括扩大免试范围的改革进行以来,在我们还没有发现有负面新闻的时候,公众已经有很多置疑的声音,请问主持人能否请张教授替我们解释一下,这个学术不端行为跟公众对高校的不信任是否有一定的关系?它在多大的程度上会影响到公众对高校的权威性的置疑?第二个问题,请问主持人,我们知道复旦大学是2003年首批进入自主招生的高等学校之一,在今年他扩大了免试的范围,是不是教育部基于2003年他的试点肯定。如果从全国的范围来看,当前应该有40多家高校在进行自主招生了,我们对自主招生的经验有什么总结?谢谢!

[张岂之]:刚才有一个先生的问题袁副司长对他的问题给予了回答,我再补充一点,现在对学术不端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现在在学界和科学界对此问题比较敏感,法学界对此问题如何阐述还不好说。我想举一个例子,比如说高校考试有的同学作弊,代考等等,这种情况还比较严重,违反了校规,根据学校处理的意见,记过、开除等等,但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有的地区、有的范围,学生告了法院之后,法院判学校无理,学生胜诉,学校作为败诉的一方。这就有问题,学术上的不端,更严重地讲,我们搞了惩处办法之后,对我们的一个启发,不光是我们学界的人来研究,还请法学界的朋友、律师朋友一起来研究,加强宣传的力度,让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处理这个问题。既有道德上的意义,也有法律上的意义。完全靠法律来处理,我个人觉得还不是太成熟。这是我的看法,供您参考,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我们学术上的用词用得很精确,也是比较困难,我们说有浮躁现象,学风不是很正,这是一方面的,急功近利、急躁情绪,这个命题就很大的了,在多个方面表现出来。还有一个方面是“不端”,已经有相当严重的急功近利,已经忘却了道义,有一些作弊的情况,有不真实的情况。周部长的讲话也很好,他说一个方面是“不正”,再往下发展是“不端”。将来我们在起草文件的时候,需要更深地探讨,用词必须要准确一些。用词在报道中,在新闻媒体上,有人提道德建设,有人提学风建设,有人提学风腐败等等,但我总觉得学风腐败这个词,用在学术上要特别注意。从“不正”到“不端”,再到“学风腐败”这些词要用词谨慎。我们还请一些司法界的朋友们,一起来讨论。实际上我们惩处的办法,不仅是高等学校的同仁能够接受,在社会法律界的朋友也能够接受,这样才能够起作用。所以这就不存在行政级别的问题。当然,委员会下面的委员会,自己要是出了这些问题,谁还听你的,大家要共同研究,将来我们法律界、司法界,我们学术界,要真正树立它的权威。至于权威方面,就要看你能否真正做好。需要非政府性质的,有社会团体、学者来做这件事情,要通过我们工作做好,而不是通过我们的行政级别、行政地位影响它,这个看法不知道对不对,不对的话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主持人]:谢谢张先生。关于高考改革,自主招生是高考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之所以选择上海两所大学作为今年高考的改革试点,这要考虑多种因素,既要对他以往的招生工作审查,同时也要对今年的招生改革方案进行审查,比如说工作方案制定的是否细致、是否可行等等,在这些综合因素基础上确定这两所学校。应该说明的是,高考改革是一个方向,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考改革,这应该是教育部今后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刚才北京日报记者提出,对各个学校建立资助机构情况的关心,我们可以说截至到今年9月份开学的时候,我们也希望记者朋友们深入了解、报道哪一所学校还没有专门资助困难学生的机构、没有资助困难学生专门的人员,困难学生需要资助找不到专门的资助机构和专门的资助人员,我们也希望记者朋友们深入报道。新鲜咨询一小时,健康生活每一天。我们希望给大家提供的资讯能够带给大家愉快的心情。特别感谢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人民网的工作人员在这里辛苦的工作。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下次发布会再见。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06月23日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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