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26日电 题:贫困生,挺起你的胸膛
新华社记者徐兆荣、张丽娜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黑龙江大学等6所高校又有216名贫困生获得了助学捐资。这本来是好事,表明我们社会乐善好施、济贫助困的传统风尚在发扬光大。但随之而来也引发了“受助生能否公示”的争论。
有人认为,公示贫困生名单,对某些“自尊心强”的贫困生反而是一种伤害。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确实有一部分贫困生认为,当一次又一次写申请,接受班上同学评选,在全校公示的时候,他们感觉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自尊。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呢?说白了,是荣辱观出了偏差,错把“自卑”当成了“自尊”。
自尊中既包括敬重和秉持自己的优点,也包括承认自己的缺点,正视眼前的困难,进而发愤图强走出困境。没有这样的胸襟,连自身存在的缺点、面临的困难都不能坦然面对,就不是自尊,而是自卑。自卑心理作祟,就可能自惭形秽、自怨自艾以至于自暴自弃。
生而贫困并非过错,更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们不否认社会上还存在对贫困的不正确认识、对贫困者的偏见和歧视,但真正自尊的人面对贫困,追求的是人格平等,是从逆境中的奋起,而不是斤斤计较别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贫穷。
今天,我们的国家还不发达,还没有实现全面富裕,还有2000多万绝对贫困人口,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需要继续艰苦奋斗。全国人民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树立必胜的信心,和衷共济奔小康、走向全面富裕,这是一项多么光明正大、气壮山河的伟业啊!贫困学生以及其他暂时贫困的人,能够自觉融入社会大家庭,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发愤图强,生活宽裕的人们伸出援手帮助困难者走出困境、走向光明,这正是我们创造社会和谐、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希望之所在!
应当看到,贫困生所享受的资助,实际上是公共资源的社会再分配。现今条件下,并非所有困难者都能享受到捐助,让捐助活动公开进行,有助于保证捐助物资公正、公平地使用和合理分配,让捐赠人放心,从而促进慈善捐助活动的健康发展。贫困生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勇于接受阳光下的救济和资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奋发努力,用优良的学业、事业的成功回报捐助者,回报社会。这是所有捐助者的愿望,也是贫困生应取的正确姿态,更是贫困者走出贫困、走向美好生活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