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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0日 07:58  浏览: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委〔2006〕 14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6年3月6日
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人才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我省人才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现。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根据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把人才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各级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初步形成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党管人才的工作新格局。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都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建立了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制定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人才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实行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暂行规定》、《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各市、县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人才政策。全省人才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步伐明显加快。
3、人才队伍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十五”期间,全省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极富鲜明特色的民营企业家、营销人才和能工巧匠。截至2004年底,全省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678万人,提前完成“十五”人才规划目标;全省高技能人才74.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45.8万人。全省有两院院士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39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4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59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1228人。与2000年相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城镇人才增长了5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增长近一倍。2005年,全省首次评选产生了30名浙江省特级专家。与此同时,人才队伍结构得到改善,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拥有量大幅度攀升,到2004年底已达到239万人。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辞职辞退等制度逐步完善,公开选拔的范围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首次在省级机关推行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务员正常补员和绩效考核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推进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业绩评估、激励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5、人才成长的环境逐步优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并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正在形成。不断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实施省“151人才工程”、“浙江省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三年三万新技师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等,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开拓更为宽阔的渠道。加强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基地等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平台。深入实施《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加快人才市场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人才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浙江省万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推行人才柔性流动,进一步拓宽各类人才来浙江工作或服务的渠道。2000年至2004年,我省从省外引进各类人才13万余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2万人左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显著成效,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明显短缺。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领军人才数量少于沿海省市,高层次研发人员短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使我省难以在科技竞争中占据前沿位置;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明显缺乏,不能满足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总量缺口较大,成为制约我省实现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
2、人才资源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人才资源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明显不足,外向型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尤其缺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体层次偏低,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集聚不足,非公有制经济新飞跃受到人才瓶颈制约;欠发达地区各类人才严重短缺,人才流失趋势加剧,难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3、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党管人才的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需进一步探索,宏观调控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还要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还不够健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分配激励机制不够合理,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与差距悬殊同时并存,影响人才效益的发挥;覆盖全社会的人才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还比较多。
4、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资源的开发投入还未引起足够重视,重使用轻培养,培养与使用脱节的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比例不高,用人单位的人才开发投入不足,培训经费严重短缺;政府、社会、单位、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亟待建立,人才投入的效益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人才发展的新背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人才发展面临的新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为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满足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关键作用。
1、国际新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不断加速,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世界范围内的人才争夺进一步加剧。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人才素质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结构调整提出更高要求,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浙江将面临着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调整重组的历史性机遇,要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必须大力开发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类人才资源,迎接新的挑战。
2、国内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科学人才观的提出、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了重要战略地位。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使区域间人才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紧密。同时,我省也面临人才区域竞争加剧的压力,引进和使用人才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3、我省新任务。“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破除人才科技等要素对我省新一轮发展的制约,对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要求人才工作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发展由资本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转变,要求增强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只有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把人才资源转化为竞争实力和优势,才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省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和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人才资源市场配置,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改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十一五”时期我省人才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可靠保障和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素质,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可成才,大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创新能力,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创新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加大培养力度。
三是坚持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良性互动,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城乡、地区、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之间的人才配置,发挥人才队伍的整体功能。
四是坚持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我省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突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
五是坚持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动力。围绕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比例大幅度上升,人才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才国际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初步建成以“环境一流、机制灵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贡献突出”为主要标志的人才优势省份,实现人才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到2010年,全省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10万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快速增长,分别达到150万人和100万人;就业人口受教育年限提高1年左右,达到9.5年以上。
三、“十一五”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突出重点,加大“三支、两批”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我省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竞争力。
1、提升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加大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领导人才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奋发有为的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效能化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等能力,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脱产培训,到国外政府部门、名牌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坚持和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选派干部到上下级机关、其他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提高工作能力。继续实施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深化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
2、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适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出资人代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加快培养一批企业自主创新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熟悉企业管理、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群工作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在创新创业创造中成长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每年有重点地选送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学习培训,提高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分层分类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培养规划,力争用五年时间,对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培训。重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成长和能力建设。
3、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围绕我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比较优势明显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加快我省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计划,深入推进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到2010年选拔培养600名一、二层次人员,并对其实行滚动培养管理。继续实施“钱江学者”计划,进一步构建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体系。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重发展,培养一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在文化领域重点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和文化名人,用10年时间,培养选拔300名左右在全省本行业或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五个一批”优秀人才。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机构进修深造和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进行短期专题培训,名额逐年增加。依托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提升我省企业创新能力。
4、提升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根据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以加强实践能力为重点,大力提高技能人才学习相关技术知识,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水平。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既掌握高超技能、又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级技师、技师的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初、中级技能劳动者的培养,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梯次结构。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建立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中、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市场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5、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适应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启动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村科技、教育、生产、经营等多方面的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乡村科技人员,带动广大农民致富创业。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大范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努力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创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调整和优化人才的产业分布结构。
按照“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快人才结构的调整步伐,抓紧开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促进优秀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1、优化三次产业的人才结构。加快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传统农业向高效生态农业转变,重点开发以种子种苗栽培为代表的农业研发科技、农产品加工、水产养殖和农业生物技术等人才。加快先进制造业人才开发。按照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的要求,加大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围绕我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着力提升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文化和房地产等优势行业人才素质,发展壮大信息、科教、中介、社区和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人才队伍。
2、开发战略性支柱产业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型人才开发。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培养和引进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光电子、工艺设计与管理等方面人才。加快海洋产业人才开发。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促进陆海经济联动,加快建设一支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产品深加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等海洋产业的人才队伍。加快资源环境人才开发。围绕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着力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治理、生态环境监测、循环技术开发和应用等方面人才。加快文化产业人才开发。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继续加大对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印刷、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人才的开发力度,重点培养和引进网络文化服务、动漫、广告、体育服务、文化经纪等新兴文化产业人才,大力开发文化演艺、休闲娱乐、艺术品经营等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加快国际化人才开发。适应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全方位扩大开放的需要,抓紧培养和引进一批精通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和能够参与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化人才,重点开发反倾销和知识产权法律、外贸谈判、国际融资、高级翻译等方面人才。
(三)促进人才队伍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调整优化人才空间布局,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支持,推进区域人才资源开发的合作,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实现人才集聚与区域经济发展互促互动。
1、引导人才向三大产业带集聚。根据我省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架构,积极构筑环杭州湾地区、温台沿海地区、金衢丽地区三大产业带特色人才密集区,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区域产业人才优势群体。在环杭州湾地区加快形成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临港重化产业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密集区;在温台沿海地区加快形成轻加工型产业人才、装备制造型国际性产业人才、新兴产业人才和海洋产业人才密集区;在金衢丽地区加快形成新兴的特色制造业人才、绿色农业人才和生态旅游人才密集区。
2、加快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工作或服务,实施人才、智力支持和人才培训行动计划,每年选派各类优秀人才和欠发达地区急需的人才,通过挂职、任职、智力服务等形式,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每年从欠发达地区选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党政干部和其他人才到省直单位、结对的市、县、乡镇挂职锻炼和培训。加强欠发达地区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中等教育的发展,大规模组织开展农民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优势资源的开发和产业扶持力度,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和科技项目的支持,为欠发达地区吸引人才和提高本地人才素质提供平台。加大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的投入,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培养、引进和留住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问题。
3、全面加强国内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水平,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实现沪苏浙三省市的人才智力开放共享。加强与东北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合作,充分利用老工业基地制造业产业优势和边境区位等优势,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国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四川、陕西等省的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拓展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更多省市建立良好的人才合作关系,全方位推进与国内其他地区进行跨区域的人才开发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为我省培养、吸引和集聚大批优秀人才。
(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发。
围绕开放型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新飞跃战略任务,深化“浙江省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推进工程”,加强引导和服务,积极创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提供平台和载体,促进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1、构筑非公有制企业家资源的新优势。充分发挥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家资源的传统优势,探索社会化、行业化的人才开发机制,提升企业家文化素质,大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适应国际竞争的企业领军人才队伍,努力构筑与现代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非公有制企业家资源新优势,打响“浙商品牌”,促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2、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健康成长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在政府奖励、项目扶持、职称评定、成果申报、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的相关政策,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人才流动的渠道,做好各项政策衔接,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配置。
3、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提供服务。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和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增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急需人才。利用国际人才市场资源,积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海外人才。研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工作。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走进高校、科研院所活动,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或项目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到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建立一批公共实验室、行业技术中心、区域技术中心,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科技资源共享的条件。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由流动、自我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保障合法的个人权益。
(五)构建和谐的人才发展环境。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才法制建设,注重维护和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稳妥处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和谐的人才发展环境。
1、建立和谐的人才工作体制。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构建良好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人才评价、竞争、流动、分配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制度障碍,大力推动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和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2、健全人才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各类人才顺畅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维护人才权益。高度重视人才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学习,重视发挥离退休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注重决策、政策的公开化、透明化,完善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程序;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改善外地人才和进城就业农民的劳动待遇,一视同仁地提供各类服务,实现人才资源的平等竞争。
3、实施积极的人才就业政策。加强人才就业宏观调控,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基本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各类人才的就业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减少结构性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促进高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4、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共服务,大力构建人才服务平台和发展载体,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为一切有志成才的人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形成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的社会环境,各项人才政策要向企业研发人才倾斜。有效整合各类人才资源,促进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互之间良性互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鼓励人才创新的环境。健全完善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加强人文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降低人才的居住和生活成本,真正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安心创新创业。
四、“十一五”人才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
加快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撑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积极推进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普遍提高我省全民受教育水平,促进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
1、巩固优化国民教育体系。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围绕建设创新型社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强化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和学前三年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发展,重点抓好农村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若干省属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把大学办成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直接为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前沿学科专业建设,建立高等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有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的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吸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落户我省,增强高等学校培养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网络,全面实行“双证制”教育,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的结合,建设资源共享、运转良好、中高职结合的现代化实训平台,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在全省各行业、各类人才中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提高全民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完善和发展,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推动终身学习全民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特别是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提供广阔的学习平台。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给予必要资助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
3、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人才培训基地。根据我省产业布局和区域的功能定位,整合培训资源,建设好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适应人才国际化和加大出国培训力度的需要,建设好高级人才外语强化培训基地、国际化高级人才境内外培训基地。适应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建设好一批高质量的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培训基地。适应市场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要,建设好一批企业与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合作培训基地。适应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建设好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
(二)大力推进人才制度创新。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激发活力为导向,创新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人才制度体系。
1、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式,不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改进干部考核方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辞职制,加快建立党政干部的正常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研究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注重培养、选拔并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省级机关从基层选拔公务员的办法,以及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开选聘意见。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新进人员逐步实行公开招考制度,并实行人事代理。积极稳妥地推行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市场配置和组织选拔相结合,创新选用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人才市场选聘。
2、创新人才评价制度。建立重在群众认可、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健全考核评价责任制,改进和完善考试与测评技术,提高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以绩效目标为核心、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企业的行业特点、资产质量、业务类型实行分类考核评价。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和道德信用,规范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建立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打破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终身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大力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相结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技能人才考核鉴定与评聘制度改革,考评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职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强与国外技能证书的互认和合作。
探索建立人才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人才诚信管理,逐步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并纳入“信用浙江”建设体系。建立职业诚信与职业资格、职业活动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在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重点人群开展诚信管理试点,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研究人才诚信信息征集、管理、使用等相关办法。开发人才诚信服务产品,开展人才诚信服务。
3、完善人才激励制度。逐步建立符合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公务员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市场化程度以及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符合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方向及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灵活多样和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认真落实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管理和技术骨干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政策,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对聘任的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建立相应的技术等级津贴,探索建立首席技工、首席技师和职业技能带头人等制度,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健全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实行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和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奖励制度,建立钱江技能大奖、全省技术能手等评选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支持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省设立专门人才奖项。
4、健全人才保障制度。积极探索研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我省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的具体办法。推进人才的再就业工程,规范人才困难救助制度,完善人才住房补助办法。强化人才安全意识,探索建立人才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和改进重要人才安全工作,逐步建立重要人才的政府投保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贯彻“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引才方针,充分重视国内和国际两大人才市场的开发、两种人才资源的使用,增强我省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能力。
1、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制订和实施我省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学科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流动,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我省工作、服务或创业。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手段,积极采取运用载体引进、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2、加强海外留学人员引进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园吸纳和承载海外留学人员的能力,鼓励园内企业与省内企业结盟,加快技术和产品的转化。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强化留学人才、科技项目与企事业单位需求项目的有效对接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参与和承接项目。充分发挥驻外机构、欧美同学会、海外留学人员团体或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与交流,吸引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构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启动专项资金,促进留学人员创业与民间资本相结合,支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业或从事科研和高新技术转化。完善海外人才评价、创业服务、项目资助、风险投资等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留学人员来浙创新创业环境。
3、加大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制定引进国外人才智力规划,加强国外专家智力资源的调查,分析我省对海外人才的需求状况,建立薪酬参考标准和诚信服务制度。鼓励和支持我省人才中介机构与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为海外人才提供咨询服务、人才评估、风险识别等相关配套服务。积极开拓海外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举办海外人才项目洽谈会、国外人才招聘会和委托国外人才机构招聘等途径,为企业搭建海外人才引进平台。制定和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外汇、税收、居留等方面的法规和优惠政策,重点吸引和鼓励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浙江工作。强化聘用海外人才的合同管理,完善聘用争端解决机制。
4、积极培育和发展高层次人才载体。以我省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的集聚,全面增强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博士后载体建设,加大招收引进力度,不断壮大博士后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创新优势和辐射作用,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区域产业技术进步。建设提升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做大做强一批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同行前列的科研机构,大幅度投入建设200个省级重点学科、200个省级重点专业、200个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20个“重中之重”学科和25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力争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基地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凝聚、培养科技创新和创业人才。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鼓励来我省设立分部。支持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在境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或参与外地研发机构科研工作,利用外地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人才调控机制,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人才服务平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行政壁垒,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贯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一体化。积极发展网上人才市场,打造便捷、快速、经济的网上人才交流平台。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探索经营性业务与公共人才服务的逐步分离,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人才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外商资本、民间资本兴办人才中介机构。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强强联合,向专业化、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人才中介协会,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
2、完善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促进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完善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创新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引导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流动,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转移、为农业服务。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欠发达地区、农村和社区、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去工作、服务和创业。
3、强化人才公共服务。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面向社会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成人才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丰富、充实各级政府人才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和服务内容,积极推行人才网上在线服务。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分析系统,完善人才资源开发运行监测体系和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人才结构动态变化的预测调控机制,加强人才资源信息分析,定期发布人才资源发展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五)提高人才工作法制化水平。
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才权益,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1、加快人才工作立法步伐。认真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加强对人才立法工作的理论研究,加大人才立法工作力度,修订完善有关人才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人才法规体系。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人才工作的各项任务之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工作的法治水平。
3、畅通人才权益救济渠道。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水平,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公正及时地处理申诉控告案件,切实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人才工作的宏观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促进人才资源高效开发。
1、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才资源开发使用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注重整合力量,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人才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
2、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和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都要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和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重大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新上科研、生产和技改等建设项目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人才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升职工能力的学习培训项目。完善税收、奖励政策,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省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统筹协调各类人才专项经费,研究制定人才投入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围绕人才强省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我省的人才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才重要性的认识;重视和加强人才人事理论研究,积极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和提升人才工作层次;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形成“四个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为我省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建立责任明确的规划实施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年度细化分解,提出进度要求,分阶段贯彻落实,并把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和督查制度,对市县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人才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健全规划中期和后评估制度,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1月10日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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