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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新教师须到企业实习半年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3日 08:14  浏览:
厦门理工学院最近出台新措施,规定新聘任的教师须到企业实习半年。

这一做法的具体要求是: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要到企业兼职或挂职;年轻教师分期分批到企业全脱产实习半年,在实习期间,学校减免其年度工作量;每年新进教师中至少有15%要从企业或其他高校柔性聘任。

在“新老师到企业全脱产实习半年”这条规定上,校方还要求教师实习的企业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方认为这种“分期分批”奔赴企业脱产实习的方式并不会影响教学。

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校方出台这些新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能为企业解决一些生产技术难题。把老师推到企业去,最主要的考虑也是要让他们了解企业需要学校解决什么,其次,这有利于他们更新知识——在知识时代,也许用不到半年,他们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就过时了。(记者 何春中)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1月13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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