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谈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编者按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在国家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当中,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时值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就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情况、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意义等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霄兵。
问:今年是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请问教育部为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做了哪些工作?
答:教育部一直将在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教育部制定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成立了新的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全面部署了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据我们了解,绝大多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制定了本地教育系统的普法规划和工作安排。
问: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与此前的普法规划相比有哪些重要变化,要达到哪些主要目标?
答: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在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了教育自身的特点,出台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特别是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方面明确了新的目标与任务,提出了要将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并重,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等明确的要求。
具体来讲,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青少年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特别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问:按照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今后教育普法工作重点要完成哪些任务?
答: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其次,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特别是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第三,要针对学校工作的实际,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问:教育系统普法的主要对象有哪几方面?
答:按照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教育系统普法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教师,以及广大青少年学生。
问: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有何意义?
答: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可以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培养具备现代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的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我国目前有大中小学在校学生2亿多,青少年学生接受能力强、可塑性强,普法的效果明显。实践证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
问:开展青少年学生普法活动,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开展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学生法制教育要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方针。
问:在加强学生普法工作方面,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答:“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首先,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目标与重点。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形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养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学生法制教育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二,按照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的要求,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要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当中,组织编写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接受的系列法制教育读本,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法制教育的教学研究机制,使法制教育尽快融入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
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丰富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司法机关、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各种资源,使学生们接触和参与社会法制实践,了解社会法制的进程。此外,还要利用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问: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中特别提出了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对普法工作有何意义?
答:普法工作要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学校则要依法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法制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制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制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问: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工作步骤如何安排?
答: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2006年是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到2010年是组织实施阶段,教育部将在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2010年是检查验收阶段,教育部将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对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