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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院校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方案进入论证阶段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04日 09:34  浏览:
 首批进入建设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28所院校中,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方案”近日率先通过了专家论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深化改革,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有28所高职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了专家组对这28所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论证阶段。

  专家组认为,宁波职技学院“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任务书”总体上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经费预算基本合理,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清晰,具有可操作性与可监测性,尤其是在推进工学结合、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顶岗实习管理等方面内容翔实、特色鲜明,具有借鉴意义。

  对于“建设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一是“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内容、指标要更加准确,而且要与“建设方案”的相关内容互为映衬、互为依据;二是要把握好重点建设专业与相关专业群的有机联系,强化重点专业对专业群建设的引领与辐射作用;三是重点建设专业的目标要有高度,要体现发展的示范性,同时要强调特色,切忌专业目标的相互复制;四是财政经费支持尤其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的目标要更清晰,内容要更明白,指标要更明确,体现管理的示范性,切忌含糊不清。同时,专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地方为主”的建设原则,省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要加强相关政策与经费的落实。

  专家强调,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要求,要对建设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绩效和监控管理,每个学院的“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相关指标都将成为绩效评价和监控管理的重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1月04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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