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树立学习的榜样,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旨在建成一批中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的高职院校,凝聚全社会重视高职教育的共识,优化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环境,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引领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注定将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大力改革、追求卓越、强劲发展的重要阶段。
十年历程
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在,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确定了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由此也拉开了高职教育大发展的序幕。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中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标志着我国高职教育进入蓬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1996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仅为6%,2002年达到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和大众化阶段的临界点15%,到2005年上升至21%, 10年间年均递增1.5个百分点,这其中,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与决定性作用。
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现状与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的资料表明,自1996年以来,高职院校培养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累计超过800万人,并初步形成了与加快工业化进程要求相适应的高职教育专业结构。2005年,高职工科类专业招生数达到107万人,比1996年的 14.4万增加643%。由于高职教育积极为了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服务,近年来毕业生的就业率逐步攀升,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据统计,全国高职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在1998年仅为42%,而在高校大扩招后的2003年则上升到55%。另据统计,2004年全国在增加32万高职毕业生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达到61%;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再增20余万,在就业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条件下,就业率又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62%。
高职教育的发展,为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1996年全国高职招生46万人,2005年招生268.1万人,10年增长了5倍。2005年全国高职在校生数为713万人,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45.7%,比1996年提高5.1个百分点;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091所,是1996年的3.2倍,占普通高校总数的60.9%。在高职院校数和招生人数不断壮大的同时,校均规模也相应扩大,据统计, 2002年校均规模为2523人,~2005年即增至3909人。高职教育规模的迅速增长,为进人大众化阶段后的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除西藏地区外,全国大部分地市已至少有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从招生情况看,区域间招生录取率比较平衡,招生人数占适龄人口数的比例,2004年全国平均为10%左右,近七成地区的招生录取率在8%-12%之间。从在校生情况看,以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样本,对近年各级各类教育的每万人口在校学生数的方差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普通高中为3.67,中职学校为4.94,初中和小学为4.18,而高职院校的方差值仅为3.26,是各类教育中地区间差异最小的。
上海市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树超研究员认为,10年来,我国高职教育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三大资源基础。一是基本具备了高职教育发展前期的教学设施条件,为加强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奠定了硬件资源基础。二是初步形成了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为深化教学改革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三是逐步出现了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多元化趋势,为进一步办出高职教育特色奠定了结构性资源基础。至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具有产权的占地总面积达59.4万亩,校均占地面积已经超过500亩;具有产权的校舍建筑面积13762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33.3平方米,其中,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平方米。另外,一批新建院校还有较大拓展空间,反映了高职教育硬件资源良好的发展态势。2005年,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校均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达241亿元,生均5492元;生均图书拥有量为65册,这些指标都基本接近本科院校的水平。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拥有教职员工近4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万人,生师比为15:1。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5.7万人,占 21.3%,其中天津、山东、湖南和青海等省市“双师型”教师比例已超过25%。 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拥有外聘教师6.8万人,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数的25.3%。在外聘教师队伍中,有1.6万人为“双师型”,占外聘教师总数的 23.4%。有关资料表明,1996年全国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总共只有21所,而2005年仅民办高职院校就已达到225所,占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五分之一,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16%和14%。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形成了公办和民办院校互补互促、共同发展的格局,而办学模式的多元化,则弥补了原来以学科性为主体的结构单一的不足。
谁都无法否认,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以服务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质量提高、重视内涵建设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
回顾1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成绩,教育部部长周济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事业实现了跨越性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新亮点;二是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他甚至非常自信地认为,从发展方向和目标来看,我国的高职教育要比美国的社区学院和日本的短期大学更清楚;从针对知识经济的兴起来看,我国的高职教育要比德国的双元制和澳大利亚的TAFE更胜一筹。实践证明,我们完全可以创造自己的有特色的体系,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之路。
高等职业教育十年的发展同样说明,要开创一条中国特色之路,困难和问题不可回避。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教授认为,难处之一是进出口问题,生源面临较大困境,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难处之二是培养链的建立问题,一方面,行业企业中高技术人才奇缺,难以适应有序的发展,人财物短缺造成人才培养的困境,高职教育的培养模式应该改革,学校和企业应加强合作;难处之三是内涵建设问题,在生存与发展上,高职院校目前更多面临的是生存问题,学校质量参差不齐,这不仅体现在教育思想、培养模式和合作机制上,还体现在内部的领导能力、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上。
也有研究者对高职院校数量扩张提出质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布局,原则上是一个地市州一所高职院校,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培养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但事实上,全国平均起来已经超过了两所以上,当地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毕业生的就业需求,相当多的高职院校的毕业生要到异地去求职就业,造成地方政府投资办学,为外地培养人才,政府不满意,学生就业不乐观的局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屠莲劳教授认为,这也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学校规模急速膨胀,超过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学生不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培训,教育质量下降,有的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就业率,学生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学校的社会声誉受影响,整个高职教育的声誉也受到影响。
从师资队伍来看,教师在数量上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许多学校教师增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学校规模扩张的速度和学生增长的速度,生师比极不合理。教师超负荷工作,教学质量严重下降。教师队伍结构也不尽合理。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从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双师素质结构及专业知识结构来看,都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年轻教师比例太大,兼职教师缺乏规范管理,大部分教师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差,整体素质亟待提高。2005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对6省53所高职高专院校的评估工作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在二级指标“师资队伍建设”中有13.2%的院校处于C等级,75.5%的处于B等级,处于优秀等级的仅占11.3%,这是所有15个二级指标中评估为A级的最低比例。
专业设置也是制约高职质量提高的“瓶颈”。一些学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不对应、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不衔接,与企业需求不适应,造成高职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的被接收度和具有的竞争力较低。据调查,某一工科高职院校于2003年开办了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开设了经济法、国际金融、市场调查与预测、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情报分析等 10门专业课程。由于职业岗位针对性不强,导致课程设置主线不突出,面宽而不精,难以形成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该专业46名毕业生,只有24人就业。另一所高职院校,开设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较早,当时社会需求量较大,毕业生就业情况比较好。随着开办此专业学校的增多,社会需求量相对减少,学校没有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所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又过于宽泛,缺乏行业岗位的针对性,学生什么都学、什么学得都不精,毕业生没有特色,导致就业竞争力下降。有不少企业反映,一些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来到企业后,往往出现学非所用和用非所学现象,难以适应企业岗位的需求。
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靠实践教学,而实践教学需要同时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即一方面要有实验实训的设备和基地;另一方面要有能够熟练或较为熟练驾驭这些设备能力的教师,去开设实验课、实训课、实习课、工程训练课、技术训练课、项目训练课等。山东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院办主任韩振介绍说,真正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而且在大多数专业运转管理正常的学校还在少数。有的资金紧缺,除应付基本建设、人头费和日常开支外,无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验、实训、设备和基地建设上。有的即使投入资金上了实训设备,由于缺少实践课教师,课也开不起来。有的学校上设备主要为了应付参观、检查和评估,实训设备成了摆设。高职院校在投入上的“贫血病”既是重症,也是“众症”。
很显然,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与举办具有“人民性、社会性和职业性”的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的要求还有距离,与举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马当先 万马奔腾
人们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种种观点和看法聚焦到一点,就是人才培养质量。
曾几何时,高等教育也曾面临着类似质疑。国家的破题之举是,从“九五”开始,实施了“211工程”,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0所高水平的大学。当时的考虑,一是院校水平,二是兼顾地区,三是行业布局。实践证明,经过两个五年计划之后,“211工程”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区域和行业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进行示范性院校建设,显然也意在起到类似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领全国1147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带动整体质量的全面提高。
周济部长明确强调,“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就是国家新时期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工程和质量工程,通过示范性院校建设,将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很大的提高,特别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各个方面,能够取得明显的进展,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
对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特质,无论从政策文件还是领导讲话,都多次予以特别的强调——决不仅仅是投资建设的示范,更应该是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
对此,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解释说,第一,在发展模式方面,建设院校应树立先进的办学理念,在适应经济建设一线职业岗位人才需求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上起到模范带动作用。高等职业院校不能求大求全,要根据实际,办出自己的特色,拿出几个自己的特色专业,体现行业特色,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在深化改革方面,建设院校应该在产学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起示范作用;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上起示范作用;在校内、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上起示范作用;在校企合作,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上起示范作用。第三,在学校管理方面,建设院校应该在对学生职业道德和基本职业素质的要求上,在建立具有制度和运作双重要求、有严格的过程管理和持续改进机制的质量保障体系上,在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以及就业率提升上,为全国广大高等职业院校树立起标杆,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也是实施建设计划的一个重要目标。要根据现在学生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更好地促进学生就业。
因为有着巨大的品牌效应和资金投入的诱惑,示范性计划迅速调动起高职领域的积极性,有近半数的高职院校跃跃欲试。业内人士分析说,有的院校的确认真依据国家示范院校遴选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设名副其实的示范性院校;有的就是孤注一掷,不惜代价全力拼下示范院校,抢得先机然后再慢慢规范,内涵发展,达到一劳永逸。
经过逐级评审,目前全国共有34个地区的45所院校申报了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预计最终只有30所左右学校人选。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周建松兴奋地说:“如果能够顺利入选,那我们的心情就不仅仅是欢呼、高兴、自豪、欣慰了。那就意味着,无论过去,还是现在,
特别是从今以后,我们将不再是在谋生,也不再是在做一件件小的事情,而是在做一份事业,一份前人没有做过的伟大的事业,无论是教书、育人,还是改革、管理,我们已经成为国家队,我们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是国家队队员,我们的好坏会影响国家高职教育的好坏,我们能不能作出业绩,也同时意味着国家高职院校改革创新是否有成绩,我们的工作带有挑战性更具有开创性,我们的使命更光荣,事业更伟大。”
只有开好头,起好步,才能保证这项计划健康、持续的实施。教育部领导强调,能不能把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最鲜明、最突出的院校评出来,对于全社会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达成共识、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环境至关重要;能不能把在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服务经济社会方面贡献最大、成绩最好的院校选出来,对于提高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引领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能不能把那些既有良好基础、更具发展潜力的院校推出来,对于建成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使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走在世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前列至为关键。
尽管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近5年内只有100所左右的学校受益,但是,全面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才是这一计划的终极目标。吴启迪说:“我们要先抓一些龙头学校,就像周济部长讲的,需要‘一马当先、万马奔腾’。因为总要有一个方向、一些示范性的东西做出来让大家有所借鉴,这种先抓试点,然后逐步推广的做法,在我们国家是很普遍的。我们并不是不关注那1000所左右的学校,而是先把这些学校做出来以后,形成一个榜样,让他们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全面地提高高职的整体水平,其实‘211’工程也有同样的意义。”
这一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会不会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踏步的局面?
“关键是我们示范什么?示范的东西应该是所有职业学校不仅要学,不仅要做到,而且能够学,关键是看领导者能不能建立这样的理念和信心。我们这次主要掌握这么几点,第一是对学生德育方面的要求,第二是抓学校的实训环节,第三是定岗实习。我们对一些学校的投入,是鼓励他们做,但不见得是输血性的,他们不见得是靠这些钱来做这些事,而是怎么建立机制,怎么发挥自己的活力,和行业企业结合。我特别要提一下计划中提到的共享资源库,它实际上就是加大学校的辐射力度,使它们优秀的资源可以辐射到条件差的学校,让大家去共享。另外,我们还强调示范校要支援周围的学校,支持西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我们不是完全资源均衡,这点很难做到,但是我们讲到资源系统发展。”吴启迪的观点显然代表了决策部门的意志。
五项重心
北京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所所长邢晖认为,提高高职质量有四个要素至关重要。一是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群或具体工种相链接的专业设置,决定人才培养的品种,只有“适销对路”,才能“出口顺畅”,而宽和窄、学科性和职业性、传统和现代的关系需要符合社会和学生两种需求,从而以特色和品牌取胜。二是实训。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都不可少,校企合作能使实训条件和效果得到可持续发展,但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作保障。三是课程。这是职业院校的服务产品,是决定人才培养规格和素质的重要因素。课程的开发与设计、课程的结构与功能、课程的内容与实施方法、课程的考核与评价等是创新工程,具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四是师资。教师到企业实践问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问题、从企业引进兼职教师问题能够得以完善,教师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就会明显提高。
很显然,旨在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很好地兼顾了这四个方面。
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中,明确了计划实施的主要任务:支持 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 200YY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每个专业带动区域和行业内3个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示范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与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交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对于中央、地方以及示范校本身在实施计划中的责任,教育部高教司有关人士介绍说,可以分为这样五个方面来加深理解:
——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省级有关部门和院校举办者,努力提高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物质与人力资源参与学校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
——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示范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才;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中央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形成500个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中央财政安排经费支持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以规范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针对职业岗位要求,强化就业能力培养,为实施“双证书”制度构建专业认证体系;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分阶段实施的、系统性的质量工程。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所面临的建设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尤其对于已经列入了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的院校来说,在确定的建设周期内,能否落实责任、实现建设目标也是一个非常紧迫的考验。
附:
资料 1 . 10年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
资料 2.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102位高职院校工作者的调查
资料 3.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入选条件及建设计划
10年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
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巾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其中第68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这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
1999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没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主动适应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农村现代化需要的各类人才。”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没、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提出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多种途径
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在重申原来的“三改一补”发展方针之外,还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 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更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这样就形成“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
改革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
《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统筹。”同年1月的《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决定:“在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10万人专门用于部分省(市)试行与现行办法有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规定“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其招生计划为指导性汁划,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举办学校颁发毕业证书,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国家主要负责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审定举办学校的资格,以及对试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这部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家不再统一印制毕业证书内芯。”
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 2000年3月,教育部在此基础上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这个文件对高职学校校系两级领导的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土地和校舍面积、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课程与专业设置、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千作所需的经费等条件作了规定。文件还提小了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四年内在规模、师资、图书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推动了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
1995年,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专业改革的基础上建没一批示范性学校,逐步带动职业大学总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示范性职业大学建设的目标要求,共九点。其中对于学校规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规模达到 3000人以上;占地面积250亩以上;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图书总数25万册以上;实验实习设备总值1200万以上。”1999年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挑选30所现有学校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总结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
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日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而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教帅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最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入选条件及建设计划
入选条件
各地推荐示范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领导能力领先。学校领导班子办学理念先进,具有战略思维、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综合水平领先。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具备较好的师资、设备、经费等条件,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形成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专业建设领先。专业建设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在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服务领先。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实施步骤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一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情况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