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了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26日公布了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止到2007年4月13日),其中36所高等院校遭限制招生黄牌警告。
据了解,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一共有742所,普通高职院校一共1109所,独立学院一共317所,分校办学点一共118个。名单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36所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表示今年虽允许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这36所学校名单如下:南昌理工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黄冈科技职业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从明年起,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也将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