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07]7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配合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我部与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和发展协会合作,于2007年启动"中德高职师资进修项目"。现就赴德进修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
提高高职教师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过程设计能力。
二、项目内容
中德双方合作,在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和建筑技术5个专业领域,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专业骨干教师赴德进修。
教师进修时间共8周,第一阶段(4天):国内,适应性培训(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及其特点、专业进修准备、出国预备教育),中文授课;第二阶段(42天):德国,专业课程设计与教学法进修,德语授课,配翻译;第三阶段(10天):国内,完成某一课程设计方案编写。国外进修内容由教育部组织国内研究机构、高职院校及行业部门的专家与德方专家合作开发。
项目合作期限自2007年至2009年共3年。2007年每个专业选派两批教师赴德进修,每个专业每批次12人。初步安排如下:
批次时间
专 业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9月4日-10月30日,其中在德时间:9月1日-10月20日 |
10月16日-12月11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20日-12月1日 |
电子技术应用 |
9月4日-10月30日,其中在德时间:9月1日-10月20日 |
9月30日-12月25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20日-12月15日 |
机电技术应用 |
6月5日-7月31日,其中在德时间:6月9日-7月21日 |
7月17日-9月11日,其中在德时间:7月21日-9月1日 |
数控技术应用 |
6月5日-7月31日,其中在德时间:6月9日-7月21日 |
7月17日-9月11日,其中在德时间:7月21日-9月1日 |
建筑技术应用 |
6月5日-7月31日,其中在德时间:6月9日-7月21日 |
7月17日-9月11日,其中在德时间:7月21日-9月1日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进修对象及推荐条件
1、进修对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的专业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
2、推荐条件:推荐的教师一般应既有企业工作经历,也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每校每个专业每批次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推荐,一组选送3人。每组选送的3人中,要求1人是专业带头人, 1人是骨干教师,1人必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1人能掌握基本的英语或德语,并能就专业问题与德方教师进行简单交流。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除德方负担的经费外,中方须为进修教师负担部分培训费、国际旅费、在外食宿、公杂、保险、教材和资料等相关费用。此项经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派出单位协商解决。
五、工作要求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将项目的实施与本地区、本单位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项目规定的有关组织工作。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尽快通知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并指导其做好进修教师的推荐选派工作及后续管理工作等。各推荐单位须填写《2007年度中德高职师资进修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申请进修的教师须填写《2007年度中德高职师资进修项目推荐人选调查表》(见附件2),并请务必于2007年5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司。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张月 李津石
电 话:010- 66096232
传 真:010- 66096232
附件:
1.2007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推荐表
2.2007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推荐人选调查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