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今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据他介绍,这100所院校并不是由教育部指定,而是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3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当调整,特别对成绩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据王旭明介绍,教育部已确定天津职业大学等28所高职院校作为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理想单位,项目建设期3年。2007年第二批还没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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