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7年8月邓小平主持召开科教座谈会决定恢复高考,到2007年高考已进行了30年,在“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精神下,高考从未停止过改革。
1977年,高考招生废除“文革”中实行的推荐入学的办法,恢复统一考试制度,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年报考人数约570万人,录取约27万人。
1985年,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可以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并存的“双轨制”。
1985年以后,高考的总体趋势向减少考试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
1990年,高考第一次全面推行标准化考试,用科学的方法将考试的误差进行最大限度的控制,使考试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1994年,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消除了国家计划招生和调节招生的录取分数差距;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9年,开始推行“3+X”科目考试方案,广东率先开始在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上进行改革;高校开始大规模扩大招生数量;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逐渐收费。
2001年,取消对高考考生在年龄和婚姻状况上“不超过25岁”和“未婚”的限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第一次全面实现网上录取。
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自主招生;因天气炎热,高考考期提前1个月,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的7日、8日、9日。
同年,中国高等教育适龄青年毛入学率达到17%,意味着中国开始步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2004年,除已实行自主命题的北京、上海外,经教育部授权,广东等11个省份实行高考自主命题。
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返大学校园。
根据中国教育部的数据,在恢复高考的30年间,大中专学校共录取了3600万人,高校录取率从1977年的4.7%提高到2006年的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