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9日强调,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做文章”。
这位负责人指出,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各项安全保障和数据准备。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报经教育部汇总备案并分送各省(区、市)的招生来源计划。“严禁省级招办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为保证计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省级招办应在批次录取开始前,向有关高等学校及时提供生源统计情况。确保所有被录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平台上查到录取结果。
各地要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公开、公示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各省级招办须公示享受政策性鼓励加分或照顾加分录取的考生名单,及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加大对违规录取及中介招生诈骗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高等学校特别是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2007年起实行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要建立和完善高考网络有害信息监察制度,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妥善处理因诈骗事件可能引发的事端。
同时,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进一步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增加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完善招生信访服务网络,成立省级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等困难群体考生的关心和服务,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