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三年一周期考核动态调整
为了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浙江省政府决定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全省遴选、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滚动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的计划是: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省(区、市)前6位,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省、市属高校有2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公布的《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指出,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建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的学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寓教于研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建立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和培养机制。
浙江省政府指出,对遴选入围“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高校将加大财政投入,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扩大重点建设高校在资金使用上的自主权。按照高校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由省政府组织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开展一次考核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