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和宣传各领域优秀青年典型,引领全市青年为温州实施“强城行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注入青春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宗旨
以“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为寻访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基层一线和各行各业,寻访在温州实施“强城行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典型,特别是为全面推进都市振兴、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榜样,让全市广大青少年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标杆。
二、主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分社、温州市青年联合会
三、寻访主题
强城有我建新功·共赴未来正青春
四、寻访要求
1.年龄为1979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45周岁)的温籍青年或在温工作两年以上的海内外青年;
2.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模范;
3.友善处世、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楷模;
4.敬业进取、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在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5.敢于担当、不畏艰苦、冲锋在前,在基层一线艰苦奋斗、默默奉献,是广大青年保家卫国的榜样;
6.助力中心、服务大局、情系人民,在温州实施“强城行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过程中善思笃行,是广大青年矢志奋斗的标杆;
7.未获得过第一至八届“温州市十大优秀青年”和第九至十七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五、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
(1)各县(市、区)根据要求择优推荐3-5名优秀青年代表,统一由县级团委汇总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市各有关单位、在温高校根据要求择优推荐1-3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3)市青联、市青企协、市青创会、市网创会、市青科协、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根据要求择优推荐2-3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4)各在外温州青年组织根据要求择优推荐1-2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社会推荐与自荐
(1)寻访活动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和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2)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将委托自荐者所在地、所在系统或组织进行审查工作,并请相关组织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寻访步骤
寻访活动将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候选人公示、组织综评、宣传推广”等步骤进行。
1.人员报名: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自荐。
2.资格审查和初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寻访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有关推荐材料、地区分布、界别特点以及“一票否决”情况,最终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组委会通过在温州日报、温州青年网、“青春温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如遇异议,组委会将根据相应情况予以审。组委会将开展微信点赞活动,点赞平台为“青春温州”微信公众号等。
4.组织综评:由组委会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和综合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最终产生“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具体评选形式另行确定。
5.宣传推广:在今年五四之后,组织“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人选开展助力“强城行动”系列主题宣讲等活动,让杰出青年走近青年、走入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分享奋斗历程,启迪青年人生。
七、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主任,团市委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分社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寻访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寻访活动是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典型引领,为温州实施“强城行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青年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声势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青年及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积极参与这项活,确保推荐申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按照“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寻访要求,涵盖不同的行业,要充分听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注重代表性。推荐人选不仅要有优秀的品德,还要在所在行业中能力突出、业绩显著,择优推荐,注重先进性。要着重考虑推荐人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温州人精神,勇于创造创新创优,在广大青年中具有积极向上的典型引领作用,注重示范性。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需通过综合评价且评定等级为“B”及以上,才能作为推荐人选。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挖掘群众身边看的见、摸的着、学的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优秀青年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努力使寻访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寻访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长。候选人确定后,候选人的推荐单位要积极协助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事迹宣传和报道。
八、其他事项
1.各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具体见附件),认真履行申报程序。提交寻访青年的事迹材料时,需附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意见。
2.本活动文件、候选人推荐表及推报材料样本,可在“青春温州”微信公众号或温州青年网(www.wzyouth.com)——“‘最美温州人’——第十八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寻访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文件通知。
3.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校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材料:府东路送至学生服务大厅学生处团委办公室;瓯江口送至资讯楼108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849786901@qq.com
联系人:黄军 联系电话:1515772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