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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团委)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5:12  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 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团省委和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决定共同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2022年度全省少先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为重要参考依据,选题要突出前瞻性,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少年儿童成长发展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来确定研究主题;要突出针对性,紧扣当前少先队工作实践中 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研究主题;要以课题研究的应用价值来确定主题,突出可操作性。

二、申报对象

各级团委、少工委、少先队工作学会、各相关高校、教科研机构、各中小学、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等少先队工作研究团队及相关少年儿童研究机构均可申报。课题申报应组建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可依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邀请长期关注研究少年儿童问题的有关专家、学者牵头或参与。

三、课题管理

研究课题由省少先队工作学会按《浙江省少先队工作 学会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少联〔2014〕4号) 管理。研究课题申报并择优立项后,将在2022年3月至4月开展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2022年10月将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符合要求的准予结题。中期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专家点评意见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结题工作采取书面验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所需材料,由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团省委、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颁发课题结题证书。若课题未通过评审或无法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则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对于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课题,直接不予通过。

四、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各高校申报课题由所在单位批准,择优直接报送。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65599046@qq.com。

3.联系人:张慧 电话:15868536868

学生处(团委)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廖文献 最后编辑:2021年09月14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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