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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作者:郑君山  来源:人文学院(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6:15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激发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争取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定于2021年4月-5月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道

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学生主要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职教赛道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

参赛项目类型

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校赛指导教师不多于3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组别和对象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 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校赛指导教师不多于3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项目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比赛安排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人:林海春、郑君山

电话:0577-55589645

2.竞赛

(1)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参赛团队的作品或项目进行评审。

初赛时间:2021年5月20日之前

(2)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评定名次。

决赛时间:2021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21年6月:备战省赛。对优选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备战省赛。

六、具体要求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七、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参照大赛相关文件精神邀请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力争每个学院均有高质量的作品参赛。

2.各学院要以校赛为契机,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创新创效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创业学院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林海春 最后编辑:2021年04月26日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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