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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和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第二批入库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佳妮  来源:人文学院(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01  浏览:

各老师:

根据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5号文件和6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和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第二批入库导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需为2016~2020年度承办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培训的高校(机构)管理工作人员,以及负责组织实施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我院推荐名额限1人。

2.2016-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推荐对象需为2016-2020年参加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我院推荐名额限2人。

3.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第二批入库导师推荐对象需为承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优秀创业企业负责人等。我院推荐名额限2人。

二、推荐条件

“培育工程先进个人”和“优秀参训学员”,“入库导师”推荐条件分别见《关于做好2016年-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做好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第二批入库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应要求。

三、推荐程序

有意申报“培育工程先进个人”的教师需填写《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6),有意申报“优秀参训学员”的教师需填写《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参训学员报名表》(附件3)并撰写2016-2020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一份(电子版,字数不超过800字)。有意申报“入库导师”的教师需填写《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申请表》(附件4)和《浙江省优秀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报名表》(附件5)。学院汇总报名材料后将根据文件规定择优推荐。

四、其他说明

相关材料需按“优秀参训学员报名”和“入库导师报名”文件名分类,并于11月26日(周四)下午4:15前送至人文学院办公室(府东路校区1号教学楼1316号),报名表和总结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274332271@qq.com,联系人:王佳妮,电话:655197。

 

人文学院(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林海春 最后编辑:2020年11月25日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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