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
根据《中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第二批“五个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杭钢党发〔2018〕4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第二批“五个一”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范围
(一)“杰出党建工作人才”: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专职从事党务、纪检、工会和群团工作者;
(二)“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
(三)“杰出技能标兵”:具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种的技能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
4.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为学院创业创新作出重大贡献;
5.一般在学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
6.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
1.“杰出党建工作人才”:在党务、纪检、工会和群团担任相应职务的党员。能够勤于学习,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仍在该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且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的,或在学院内已取得公认的重要科技成就,是本专业技术方面的权威,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能解决关键性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杰出技能标兵”: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曾获得杭钢集团公司技术比武第一名或被命名为先进操作法,或在省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在设备、技术改造,工艺操作创新和修旧利废成果以及提质、降本增效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程序
1.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根据推荐条件,提出“五个一”人选,填写《省属企业“五个一”人才工程人才推荐表》(见附件),并将推荐人选的1000字左右的事迹和成果材料、等级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各二级分院(系)、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经学院党委审定报杭钢集团公司。
3.集团公司党委根据省国资委给集团公司的名额分配情况,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四、推荐要求
1.省属企业“五个一”人才推荐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浙江人才新政”、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举措之一,请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将推荐人选及材料于2018年10月29日12:00前将书面和电子版人事处。
联系人:褚鲁吟,邮箱:609523265@qq.com,联系电话:0577-88330395
附件:省属企业“五个一”人才工程人才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