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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温州市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慧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6:30  浏览:

各县(市、区)团委、在温高校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市少年宫、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团校: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不断强化“全团抓研究”的意识,调查研究工作蓬勃开展,硕果累累,涌现出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使团的工作更好地体现规律性,增强科学性,团市委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团组织的优秀调研成果、内容须与青少年工作、共青团工作密切相关。

二、申报成果要求

1、本年度调研成果申报选题分理论研究、工作对象研究、共青团工作研究三类。

2、参加本年度申报的调研成果须是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内完成的。

3、各县(市、区)团委推荐上报文章不少于4篇,其中县(市、区)团委本级至少1篇,评选结果计入调研信息工作年终考核;各高校团委推荐上报不少于2篇;市直各单位团组织推荐上报文章1—2篇。

4、申报材料要求格式统一、结构严谨、内容翔实、条理清晰,每篇文章字数必须控制在8000字以内,按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分别填写好《温州市共青团(个人)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温州市共青团(集体)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按《温州市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材料格式样本》(附件3)编辑。

5、报送材料为电子文档,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标题以“题目+单位+姓名(或集体)”命名。同时需上传盖有“县级团委、高校团委或所在单位意见”的扫描件。作者并列4人(含4人)以上的请以集体名义申报。不用寄送纸质材料。

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调研成果,团市委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并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同时,按照有关要求,优秀调研成果由团市委办公室择优推荐上报团省委。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优秀调研成果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组织协调和申报成果资格审定、评审推荐、审核把关等工作。

2、各县(市、区)要以县级团委为单位统一上报,其他单位上报的名义不作统一要求。

3.申报的个人或集体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065599046@qq.com,最终材料择优上报。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申报表附后)

学生处(团委)

2018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林海春 最后编辑:2018年10月23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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