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科技合作交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本项目是指由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入驻事业法人单位与本地企业合作研发或独立研发申报的项目;
(二)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本项目是指由华中院独立研发或与本地企业合作研发申报的项目;
(三)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本项目是指本地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或与国内外企业、科研单位合作研发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要求。申报项目的相关产业必须是我市优势传统产业,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产业或新兴产业;
(二)经济社会效益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在本市产业化的优先予以支持;
(三)承担单位要求。申报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和经济实力,投入经费必须高于政府提供的科技经费,相关县(市、区)科技部门应承诺提供一定匹配资金。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本一份(包括程序文件和WORD文档,内容需一致);
(一)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从温州科温州技信息网下载)(http://www.wzinfo.net.cn);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下载同上);
(三)上季度末单位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四)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独立研发申报的项目除外);
(五)其它与项目相关的附件。
四、申报受理
本类项目统一向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综合处申报,在项目类别栏中注明科技合作交流计划项目。
联系人: 王小军 电话:88232433 传真:88232433
E-mail:zhiliyao@126.com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OO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