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和谐、有序的发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充分发挥兴趣特长,推动校园文化多元化健康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评选2007年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07年4月—2007年6月
二、名额分配
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评选 “优秀学生社团”160个(从中选出“十佳学生社团”10个),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15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16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每所高职院校限报1~2个优秀社团,1名优秀社团指导老师,1~2名优秀社团干部,由主办单位择优评选确定)。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社团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发挥积极作用。
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情况良好。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深受社团会员尊敬。
3. 有效地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4. 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
2.热心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够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富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工作有实绩。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在所在社团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5. 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四、评选办法
全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议方式进行,由学校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选拔推荐,主办单位统一审定。申报社团需要从社团简介、组织架构、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准备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可附活动图片(文字版、电子版各一份);申报教师需从教师资历、指导社团取得成绩和社团会员反馈等方面准备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学生社团干部需从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工作心得体会等方面准备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高校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求真务实,按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学生社团干部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社团发展的浓厚氛围。此外,请各高校从学校社团基本情况、社团管理机构设置、特色社团活动、社团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有关方面做好本校学生社团工作总结,统一以书面稿形式和有关申报材料一起上交。
请各高校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应的推荐登记表报送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联 系 人:蒋 楠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
电子邮箱:zjtswxxb@163.com
地 址:杭州市安吉路21号;邮编:310006
附件:
1.浙江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推荐登记表
3.浙江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登记表
4.浙江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优秀社团 |
优秀指导教师 |
优秀社团干部 |
浙江大学 |
10 |
6 |
10 |
中国美术学院 |
3 |
3 |
3 |
浙江工业大学 |
6 |
4 |
6 |
浙江师范大学 |
5 |
4 |
5 |
宁波大学 |
5 |
4 |
5 |
浙江理工大学 |
4 |
4 |
4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4 |
4 |
4 |
浙江工商大学 |
4 |
4 |
4 |
中国计量学院 |
4 |
4 |
4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4 |
4 |
4 |
浙江万里学院 |
4 |
3 |
4 |
浙江海洋学院 |
4 |
3 |
4 |
浙江林学院 |
4 |
3 |
4 |
温州医学院 |
4 |
3 |
4 |
浙江财经学院 |
4 |
4 |
4 |
浙江科技学院 |
4 |
3 |
4 |
浙江传媒学院 |
4 |
3 |
4 |
嘉兴学院 |
4 |
3 |
4 |
浙江树人大学 |
4 |
2 |
4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
3 |
2 |
3 |
浙江教育学院 |
4 |
2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3 |
2 |
3 |
温州大学 |
4 |
3 |
4 |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 |
2 |
2 |
2 |
绍兴文理学院 |
4 |
2 |
4 |
湖州师范学院 |
3 |
2 |
3 |
台州学院 |
2 |
2 |
2 |
丽水学院 |
2 |
2 |
2 |
宁波工程学院 |
2 |
2 |
2 |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
2 |
2 |
2 |
浙江警察学院 |
2 |
2 |
2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 |
2 |
2 |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2 |
2 |
其他高职院校 |
38 |
18 |
38 |
合 计 |
160 |
115 |
160 |
主题词:高等学校 学生社团 评选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
团中央学校部、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