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社科联第五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培养和扶植我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奖励优秀科研成果,调动青年社科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五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的条件:
①参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
②参加评奖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理论深度,有创新意义,有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③参评成果必须是2004-2005年之间在境内正式发表或出版(含内部发行)的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教材、工具书、论文、研究报告等。未正式发表或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以及2004-2005年间结题的课题主报告,也可参评。
④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
⑤译著、译文、以外文发表的成果,以及科普通俗类成果,暂不受理。
⑥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单位奖励的优秀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申请者的条件
①申请者必须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现人事关系在浙江的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
②凡与非青年作者合作的著作,必须是由青年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有50%以上篇幅为青年作者撰写,否则只能评选其中由青年作者完成的部分;与非青年作者合作的文章,必须由青年作者为主撰写。
③凡与国外、省外人士合作的著作,必须是我省青年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有50%以上篇幅为我省青年作者撰写,否则只能评选其中我省青年作者完成的部分;与国外、省外人士合作的文章,必须是由我省青年作者为主撰写的。
④我省青年作者在申报合作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在申报时附上合作者关于“允许×××申报省社科联青年社科成果奖,本人放弃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书面材料(国内合作者须盖上所在单位的公章)。
⑤每位申请者为主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原件。要求用A4纸,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因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允许申请者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其中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对以复印件形式申报的成果,推荐单位必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中一份的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在每张复印纸上盖上公章。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未正式发表但可以证明成果完成时间的材料一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结题证书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
4、申请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浙江省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在10月20号之前送至科研管理中心。
相关链接:
(申报表)
(汇总表)
科研管理中心
200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