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08〕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推荐名额(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人选的推荐名额各1名),我院将择优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参照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条件,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由于接到教育厅关于访问学者上报时间变更的紧急通知,此次上报工作非常紧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3月28日中午11:30前到人力资源部报名。逾期不侯。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