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及有关申请人:
本年度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向申请的人员于5月23日前报名并将本人的相关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要求:
1、《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标准A4打印,附电子文 档1份;
2、《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1份。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相关的证明材料即《情况登记表》和《一览表》中填写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著作(要有封面、目录、正文等内容)、专利证书等,均需有证明材料,并统一复印成A4纸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要求严格按规范填写,相关文件和表格下载请登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相关事宜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人力资源部
2008年5月15日
附:
“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凡在温工作,现受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工人员,不分单位所有制和用工形式,不受身份、地域限制,均可按规定列入评选范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选拔重点为轻工、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等学术技术领域以及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管理、技能人才,同等条件下,向企业一线人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以注重能力、业绩为原则,以“有培养潜力”为标准,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按下列条件选拔: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学术、管理、技能水平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第二、三层次人选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是技工人员的,应同时具有技师资格和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2)在学术技术研究、科技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学术上取得创新性成绩,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4)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使所在单位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5)海外留学人员、外地人才携带科技成果或重大项目来温创业、工作或承担温州市公开招投标科研攻关项目。
(6)有一技之长、为温州支柱产业发展、培养紧缺技术工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工人才。
原已列入“551人才工程”培养的二、三层次人选(2004年度前入选的须为综合考核评估合格以上),可以参加更高层次培养人选的申报。三、评选名额
根据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阶段目标要求,计划选拔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0人左右,第二层次培养人选50人左右,第三层次培养人选100人左右。